来源:强哥说警事
20年前,妹妹在结婚时
因年龄未达到国家规定的法定结婚年龄
便用远嫁姐姐的户口办理了结婚证
致使姐姐成了“黑户”
“黑户”姐姐苦于想解决身份问题
于近期回大冶求助警方化解“尴尬”
1
11月22日,42岁的阿珍(化名)带着33岁的妹妹小梅(化名)来到金湖派出所户籍室向民警求助,称其妹妹1999年用她户口在阳新登记了结婚,大冶金湖的原户口被注销成了“黑户”。
阿珍来到金湖派出所户籍室向民警求助
原来,阿珍两姐妹是金湖黄坪山村人。因姐姐阿珍1996年外嫁沿海城市后一直没回过家,她父亲担心小女儿小梅也远嫁,思索再三便于1999年将时年15岁的小梅嫁到了阳新。
由于未到法定结婚年纪,无法办理结婚证,在亲戚朋友撺掇之下,小梅便冒用远嫁姐姐留在家中的户口,在阳新登记了结婚,一直沿用至今。户口在阳新登记,原在金湖的户口便以疑似重户无法联系到该人为由早已注销。
在外二十多年的阿珍就这样一直处于“黑户”状态,想解决自己户口问题的阿珍于今年9月12日与丈夫连夜赶回大冶。
向妹妹小梅了解个中原由后,11月22日,阿珍便带着小梅来到金湖派出所求助。
了解情况后,户籍女警当即向上级汇报。通过连日走访调查,核实情况,与阳新警方沟通、向市局反映后。12月9日,阿珍的户口终得以恢复。
同时,妹妹小梅因冒用他人身份证信息被大冶警方依法处以罚款400元的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