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声丨19人被判!孙小果案传递一个信号:中央扫黑除恶动真格

2019-12-17     人民日报社民生周刊

12月15日,19名涉孙小果案公职人员和重要关系人职务犯罪案公开宣判。

昆明市五华区城管局原局长李桥忠(孙小果继父)以徇私枉法罪、徇私舞弊减刑罪、受贿罪、行贿罪、单位行贿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十九年;孙鹤予(孙小果母亲)以徇私枉法罪、徇私舞弊减刑罪、行贿罪、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十年。

为孙小果违规“脱罪”减刑的公安、法院、监狱公职人员,分别获有期徒刑从两年到二十年不等。

一个案件牵连到如此多的人,触目惊心!

孙小果母亲孙鹤予一审宣判现场。图片来源:央视新闻

孙小果继父李桥忠一审宣判现场。图片来源:央视新闻

消息一出,人们拍手称快:

“正义也许会迟到,但绝不会缺席”


@期待:


说明正义不会缺席!希望有侥幸心理的不要再侥幸!别辜负了党和国家的信任!别辜负了人民的重托!


@豫新:


一直关注,今天终于有了结果,正义必胜,大快人心!


@WZH:


黑必扫,恶必除。正义也许会迟到,但永远不会缺席。


@亦然:


天网恢恢,疏而不漏。


孙小果案,

是怎么“撂倒”这么多人的?


@李曙明 央视新闻:


一个案件“撂倒”这么多人,的确触目惊心。孙小果从死刑到死缓,从死缓到有期徒刑20年,再到不断减刑提前出狱,这些人在其中承担的角色、所起作用不同,但有一点可以肯定:缺少了其中哪一环,孙小果都不可能“逃出生天”并那么快出狱。


这些人恶有恶报令人欣慰,但案件经历不应有的波折,代价也是巨大的。探究“保护伞”形成过程,对于避免类似事件发生具有重要价值。


“保护伞”形成,最关键的无非两点:


第一点:金钱开道。


孙小果的母亲孙鹤予和继父李桥忠,是整个事件的始作俑者。无论是孙小果案再审还是多次减刑,二人都是以钱开道,通过行贿多名公职人员获取非法利益。对他们来说,如果把人拉下水是唯一目标,手段上也就会无所不用其极。


法院认定二人触犯的罪名很多,但就孙小果案件而言,二人行贿是案件走偏的起点。


第二点:金钱开道成功后的沆瀣一气。


在孙鹤予和李桥忠通过行贿谋取非法利益的过程中,不受诱惑坚持原则、坚守法律的人,一定大有人在,我们今天看到的,都是没经受住诱惑的。“收人钱财,替人消灾”,一些人收受钱财后积极出谋划策。


也有些人并未直接收钱,但在领导的授意或朋友、同事的招呼下,也选择了违背职责和法律。一个人,当他考虑问题的落脚点不再是原则和法律,而是怎么做才对孙小果有利的时候,他就已经成为孙小果的“保护伞”;“保护伞”越来越多,孙鹤予和李桥忠的目标一步步实现。


可见,“保护伞”形成,核心是四个字:利益勾连。其中,既包括孙小果父母与“保护伞”之间通过金钱建立起来的勾连,也包括各“保护伞”之间通过领导、同事、朋友等感情因素建立的勾连。避免类似案件再发生,路只有一条:切断所有利益勾连。


传递出一个清晰信号

“中央深入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

态度无比坚定、行动无比坚决”


@ 中央政法委长安剑


这些都传递出一个清晰信号:中央深入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态度无比坚定、行动无比坚决,对涉黑恶大案会依法一查到底。中央扫黑除恶督导不是形式主义、不做表面文章,是名副其实的真督、敢督、实督。


曾经沆瀣一气为孙小果“撑伞”的官员,在步步推进的扫黑除恶面前,像多米诺骨牌一样倒掉。再位高权重,再搞利益同盟,也终究敌不过公道、硬不过法律、大不过人民!


孙小果案仍在办理中,今天绝非终点。正义实现的那天,我们拭目以待。


@央视新闻主播 刚强:


我注意到一个细节,孙小果的母亲在庭审现场似乎是流下了眼泪,此时悔恨为时已晚,几个简单的道理得好好反思。第一,犯罪就要受惩罚,任何保护伞终究都会被连根拔除;第二,法律不容交易,心存侥幸徇私枉法,必将付出巨大代价;第三,人生没有重来,守法才能心安。


扫黑除恶会一直在路上,我们的目标也一直都会是:法治清明,社会清朗,人心清爽。


专家们有话说!

“体现了法治的进步,非常值得肯定”


@北京师范大学国际反腐败教育与研究中心主任彭新林:


对涉案人员依法严惩,让人民群众在案件处理中感受到公平正义,这既是对被害人及其家属的交代和抚慰,也提振了人们对法治的信心,必将激发全社会信赖司法、信仰法治的强大正能量。


@反腐败研究专家、北京航空航天大学教授任建明:


群众对公平正义的感受,大多是从一个个具体案件中体会到的,自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以来,政法机关依法办案,有错必纠,公正办理了孙小果案等一批社会高度关注的案件,并敢于直面、揭发案件背后的腐败问题,得到了人民群众的广泛认可和好评。


@清华大学法学院教授张建伟:


错案,既有“入罪之错”也有“出罪之错”,入罪之错即无辜的人被判有罪或轻罪被判重罪,出罪之错则反之。以前,我国司法比较重视纠正入罪之错,较为忽视出罪之错。本案是明显的出罪之错,且为故意的出罪之错,依法办理、严格追责,体现了法治的进步,非常值得肯定。


“探索特派督导专员制度显得非常必要”


@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副教授程雷:


如果没有中央督导,办理孙小果案可能不会有如此大的进展、这么好的社会效果。这也充分说明,中央督导在扫黑除恶过程中,特别是铲除地方“关系网”“保护伞”过程中具有不可替代的作用。因此,在大规模中央督导结束后,全国扫黑办创新督导方式,探索特派督导专员制度就显得非常及时且必要。


@武汉大学法学院教授洪浩:


对这19人的依法公正处理,是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不断深入开展,尤其是“打伞破网”成果的重要体现,彰显了党中央对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一查到底、一网打尽的坚强决心。


@中国政法大学教授刘静坤:


公平正义是司法的生命线。司法机关及其办案人员必须杜绝关系案、人情案、金钱案,这既是司法人员的基本职业准则,也是维护司法尊严和权威的制度基础。


“孙小果案‘一查到顶’ 让公众更有法治信心”


@秦川 人民网:


一方面,舆论的质疑,媒体的报道,乃至大众的不安,推动了孙小果案再审,也让孙小果背后的“保护伞”付出应有代价。另一方面,那些认为孙小果只手遮天足以颠覆法治进程的看法,经不起推敲。随着案件推进,19人获刑的结果,传递出再明确不过的信号,扫黑除恶动真格,依法治国有行动。


相关公职人员和重要关系人被依法严惩,清晰地告诉我们,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坚持公正司法,绝不是说说而已;对有法不依、执法不严、徇私枉法的要严肃问责、依法惩治,绝不是说说而已;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能感受到公平正义,绝不是说说而已;确保审判机关、检察机关依法独立公正行使审判权、检察权,绝不是说说而已……所有这一切,从根本上说都是夯实依法治国的根基。


具体到孙小果案,由于涉及扫黑除恶,宣判结果不仅能够彰显依法治国的决心,还能重塑公众的法治信念。一个过了很多年的陈年积案,一个涉及不少官员的案子,能不能彻查?彻查后会不会严肃处理?相关部门给出了最明确的答案。


“国无常强,无常弱。奉法者强则国强,奉法者弱则国弱。”无论法治信心还是法治信仰,都不是凭空而成,它体现在对每一个案件公平审理上,体现在遏制司法腐败上,体现在通过扫黑除恶维护公平正义上。


出品:民生周刊(ID:msweekly)新媒体事业部

编辑:刘烨烨

责任编辑:王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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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来源: https://twgreatdaily.com/zh-hans/iamMFW8BMH2_cNUgNZI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