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家长注意!
从2019年9月1日零时起,
儿童《预防接种证》
将由居住地接种门诊发放
改为医疗机构产科接种单位发放。
随着经济发展,儿童跨区域流动性增强,一直由儿童居住地的预防接种门诊发放《预防接种证》引起的问题日益凸显,比如出生医院接种的“两苗”的信息不能及时、准确地记录到接种证上、出生后1个月内及时到居住地接种门诊“建证”不能得到保证等情况。
为做好石家庄市《预防接种证》规范管理与发放工作,确保疫苗接种安全、有效,预防接种信息真实、准确、完整,并与免疫规划信息系统保持一致,石家庄市卫生健康委员会根据《疫苗流通和预防接种管理条例》和《预防接种工作规范(2016年版)》等规定,在借鉴外地经验的基础上,决定从2019年9月1日零时起,由医疗机构产科接种单位发放《预防接种证》。
据悉,为切实做好石家庄市医院产科接种单位发放《预防接种证》工作和“新生儿两苗”接种规范化管理,石家庄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于8月8日对全市22个县(市、区)疾控中心免疫规划主管主任、免疫科长和市内五区所有产科接种单位负责人、接种人员共120余人进行了业务培训,为此项工作的顺利开展提供了技术支撑和保障。
接种证目前在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办理
目前,新生儿出生一个月内,家长须凭出生医院出具的“新生儿乙肝疫苗、卡介苗接种管理三联单”,到居住地附近辖区乡镇卫生院或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为儿童免费办理《预防接种证》,按免疫程序接种。
办理时需准备好:户口本、新生儿出生证明、新生儿首针乙肝疫苗和卡介苗接种管理登记卡(医院给家长存根的粉色单子)、父母双方身份证。
流动儿童同样享有免疫服务的权利
流动儿童与常住儿童享有同样免疫服务的权利,流动儿童分两种情况:
一是外来人口在石家庄市出生的儿童,与本地儿童一样享受出生时在医院接种“两苗”,一个月内到居住地附近的乡镇卫生院或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预防接种门诊接种办理《预防接种证》,并按照国家免疫程序的要求,完成所有免费疫苗的接种服务。
二是本地居住三个月以上的外来儿童,这部分流动儿童的家长可以凭《预防接种证》,到就近的预防接种门诊免费接种疫苗。
提醒:儿童预防接种证要保管好
《预防接种证》作为儿童预防接种的凭证、记录和证明,每次预防接种时必须携带本证。
《预防接种证》由儿童家长或其监护人保管,遗失时应及时补办。接种疫苗后,必须在接种场所休息15~30分钟。个别儿童接种疫苗后如出现高热等反应,请及时到医院诊治,并将反应情况告知预防接种单位。
小编再次提醒:
国家明确规定托幼机构、学校
在办理入托入学手续时,
均要查验本证!
家长一定要按时办理!
ZHUAN发提醒身边更多的家长朋友吧!
来源/石家庄日报、石家庄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