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次事故九次快
这句话真的不是说说而已
每年因为速度过快,导致车辆失控
发生的交通事故不在少数
文山交警将对下面
两起交通事故案例进行曝光
01
2019年06月24日20时40分许,方某顺驾驶云H5**22号小型轿车沿永红公路(XH19线)由红舍克方向驶往布标工业园区方向。行至砚山县XH19线K9+400m路段时,所驾车辆碰撞碾压行人陈某贵(学龄前儿童),造成陈某贵受伤经砚山县中医院救治无效于当日21时许死亡的道路交通事故。
事故原因:
当事人方某顺驾驶机动车在夜间道路上行驶,行经没有道路中心线的道路时超速行驶(限速40km/h,鉴定车速为56km/h)
当事人陈某贵在道路上通行时,没有其监护人或对其负有监护责任的人带领。
而下面这个交通事故中
不仅超速还存在超员!
02
2019年05月18日14时07分许,李某华驾驶云HE**50号小型面包车(核载7人,实载9人)沿普炭线由炭房方向驶往黑鱼洞村方向。行至砚山县境内普炭线K57+300m路口路段,其所驾车辆右前部与由砚山方向驶往丘北方向由廖某超驾驶的云HD**17号小型普通客车(核载7人,实载5人)右前部发生碰撞,造成云HE**50号小型面包车的乘车人杨某鑫现场死亡、其余7人不同程度受伤,两车损坏的道路交通事故。
事故原因:
当事人李某华驾驶超过核定载人数的机动车上道路行驶,通过没有交通信号灯的控制也没有交警指挥的交叉路口,转弯时未让直行车辆先行。
当事人廖某超驾驶机动车上道路行驶,行经设有减速让行标线的交叉路口时超速行驶(限速60km/h,鉴定车速为73km/h)。
文山交警温馨提示
暑假的到来,希望各位家长加强对孩子们的监管教育,提高孩子们的交通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意识。
每一位交通参与者都应对法律存有敬畏之心,在驾车出行时要严格遵守交通法规,不要图一时之快超速行驶。驾乘人员为了自己的安全,请不要乘坐超员车辆。
来源文山交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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