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黑榜】还想“多拉快跑”? 这些“巨无霸”要曝光他们!

2019-12-04   柳州交警

大货车体积庞大,在利益驱使下有些大货车驾驶人还超限超载,对道路交通造成极大安全隐患。自从11月1日开始,柳州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在全市开展冬季交通整治行动,将这些危害道路安全的“巨无霸”揪出,现在是时候曝光他们了!

这些违法驾驶人主要以驾驶货车载物超过核定载质量未达30%以及驾驶货车载物超过核定载质量110%以上为主。按照《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二条规定:货运机动车超过核定载质量的,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超过核定载质量百分之三十或者违反规定载客的,处五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



除此之外,以下单位因违法数量过多,成为本次超限超载黑榜top 10:





另外,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交通厅关于通报2019年7至10月全区高速公路超限超载车辆通行监测情况的函》显示7、8、9、10月柳州市高速公路货车超限超载率分别为:3.63%、3.63%、2.98%、2.67%。其中7月份高速公路柳州黄冕收费站入口超限超载率51.11%,当月全区平均超限超载率排名第一;8、9月份高速公路波寨收费站超限超载率分别为31.29%、36.85%,分列当月全区平均超限超载率排名第二、第一。



值得关注的是函件特别曝光了一批“百吨王”企业:


这些企业已被柳州交警列入道路运输“黑榜”企业,柳州交警会同应急管理、交通运输、市场监督管理等部门对这些超载违法突出的运输企业进行约谈,通报违法情况,督促企业加强交通安全教育和内部安全监管,落实企业内部处罚管理和教育制度,从源头上遏制货车违法行为。



接下来,柳州交警会继续高度重视货车超限超载违法查处工作,积极会同交通运输部门在违法超限超载货车通行密集的高速公路、普通国省干线公路、农村公路重点路段以及进出城路口加强定点执勤执法和流动联合执法,严查严处货车超限超载、非法改装等交通违法行为,改善我市道路交通环境。


(责任编辑/莫小华 文/李轩(实习) 图/李宗亮 整理/林柳君(实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