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视讯(维桥、周建飞)9月16日,天津市人民政府召开新闻发布会,市工业和信息化局总经济师周胜昔,市委网信办副主任徐滨彦,市科技局党委委员、副局长祖延辉出席会议,就《天津市关于进一步支持发展智能制造的政策措施》进行发布介绍。
周胜昔介绍,《天津市关于进一步支持发展智能制造的政策措施》是继《天津市关于加快推进智能科技产业发展若干政策》之后,为进一步发挥政策效应而起草的文件,经过反复论证和多方征求意见,经市委、市政府审定、同意后,于8月6日正式印发。《天津市关于进一步支持发展智能制造的政策措施》内容涉及支持智能制造发展的7方面26条专项政策。其中,5条继承延续了9号文件的相关政策,7条为新增政策,14条为优化完善政策。主要是:一是支持企业智能化升级;二是支持工业互联网发展;三是加快培育新兴产业;四是支持发展绿色制造;五是提升研发创新能力;六是支持优质企业发展;七是加快大数据产业发展。此外,还在加紧编制出台一系列政策配套文件,着力构建“政策措施—实施细则—管理办法—申报指南”完整的文件体系,可量化、可操作、可评估,切实推动《政策措施》落地见效。
徐斌彦介绍,近期天津市出台的支持发展智能制造“升级版”政策,在大数据领域,保留了2018年两项政策措施。同时,通过走访调研发现,如何让大数据助力中小企业发展,促进数据开放共享、有序流通,进一步保护数据安全已经成为普遍需求。围绕企业诉求,今年政策中增加了支持市级大数据试点示范项目(最高200万元)、大数据企业评估(最高50万元)、大数据交易(最高100万元)和数据安全能力成熟度评估(最高50万元)四项政策措施。“2+4”的政策覆盖的领域更宽了,将会让更多的企业受惠,也将会更好的引领天津市大数据产业的发展。下一步,市委网信办将按照全市统一部署,做好相关政策的落实工作,助力天津市大数据产业的发展。
祖延辉表示,对于《天津市关于加快推进智能科技产业发展的若干政策》,天津市科技局以支持创建综合性技术创新中心、鼓励科研院所来津发展为落实措施,积极落实市委市政府抢抓智能科技发展机遇的部署要求。2020年,市科技局落实天津市关于进一步支持发展智能制造的政策包括五部分内容:一是鼓励科研院所来津发展;二是支持创建综合性技术创新中心;三是支持市级企业重点实验室升级为国家级重点实验室;四是支持科技创新2030—“新一代人工智能”重大项目及涉及人工智能、智能制造的国家科技重大项目、国家重点研发计划重点专项等项目;五是支持国家新一代人工智能创新发展试验区重大项目、平台,全力推进天津市智能科技产业协同创新发展,加快打造“天津智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