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业单位改变为企业,是许多体制单位适应新时代发展的必由之路,有的是主动的,有的是被动的,但是通过观察里面的工作人员的反映,大家普遍还是乐于接受。
能够改变为企业的事业单位,主要是有两个特点,一个是事业单位具有经营收入,单位可以创收,但是创收的钱都是交了国库,留不到自己单位手里面,更不能随意的发给下面的工作人员,大家得不到切实的好处,导致工作消极。一个是事业单位没有收入,没有权力,存在感低,单位人员连发工资都困难,这种情况下,他们迫切希望改制或者分流。
一方面改制后,赚钱的单位可以获得更多的收入,员工也可以赚更多的工资,另一方面,不赚钱的单位可以去其他单位上班,解决发不了工资的困境。可谓是双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