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及大气污染防治专项督察整改任务完成情况

按照《山西省贯彻落实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及大气污染防治专项督察反馈意见整改方案》,由我局承担共同推进的第01号、第14号和第35号整改任务经过全局上下共同努力,相关部门大力支持配合,于2019年12月27日全部整改完成,各项整改措施全面落实,整改目标全面兑现。具体如下:

一、第01号整改任务完成情况

整改任务:山西省一些地方和部门领导干部对全省生态环境面临的严峻形势缺乏清醒认识,工作紧迫性和主动性不强,在工作中存在畏难情绪。一些地方和部门新发展理念树得不牢,受长期积累形成的粗放式发展思路影响深刻,发展的路径依赖较为严重。还有一些地方和部门政治站位不高,动真碰硬不够,在推进工作时能拖则拖,部署多、落实少。

整改目标:坚持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导,提高政治站位,强化思想认识,加强组织领导,将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及大气污染防治专项督察反馈意见整改落实作为重要政治任务,敢于动真碰硬,提升工作标杆,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提升我省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保护水平。

完成情况:中央第二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对我省督察“回头看”和大气污染防治专项督察情况进行反馈后,我局党组高度重视,按照整改工作要求,立行立改,认真整改。先后多次召开会议研究部署,围绕民用煤质量开展了专项整治,加大对油品和民用散煤产品质量监督检查力度,增加抽查(抽检)频次,提高抽查覆盖率,增强抽查有效性,推动生态环境环境保护领域市场监管各项工作质量提升。

二、第14号整改任务完成情况

整改任务:省市场监督管理局没有对散煤销售环节管控和煤质抽查检测工作进行部署,2018年未列支相关预算,直至7月份才临时划拨60万元用于民用散煤抽检。

整改目标:扎实开展散煤煤质抽检工作。

完成情况:2019年,我局共安排了1750批次煤炭产品的监督抽查任务(其中,民用散煤940批次),使用经费总计288.25万元。100%覆盖了能源部门设置的洁净煤供应点(省能源局提供的供应点为632个),同时还延伸到对大气污染防治有影响的民用型煤、冶金用煤、化工用原料煤、焦炭等生产销售企业。抽查发现的不合格产品已依法移交属地市场监管部门进行后处理。

三、第35号整改任务完成情况

整改任务:油品质量监管不到位。原工商部门油品抽检覆盖率偏低,处罚力度不足。2018年1-10月,全省共抽检416户成品油经营单位947批次车用汽柴油,按经营单位计算抽检覆盖率仅为11.3%,按油品批次计算仅为0.13%;抽检共发现121批次油品不合格,但由于管控不力,不合格油品在检测期间又基本流入了市场。

整改目标:每年省级抽查2000批次以上,覆盖全省境内40%以上加油站和油库,市县两级抽查其余加油站和油库。

完成情况:2019年,我局共安排了2400批次车用油品及车用尿素的监督抽查任务,使用经费总计540.6万元。覆盖全省境内加油站1714家,覆盖率为47.96%(目前全省运营加油站3600家左右,批发油库30座左右)。已完成车用汽油抽检任务727批次、车用柴油抽检任务1388批次、车用尿素13批次,总计完成2128批次。仍有200批次车用柴油和89批次车用尿素正在检验中。全年抽查发现的不合格产品已依法移交属地市场监管部门进行后处理。与此同时,市县两级在当地政府的支持下完成对其余加油站和油库的抽查,上下监管合力已经初步形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