紧急提醒!去厦门北站的司机请注意!

2023-03-15   厦门吃货王

原标题:紧急提醒!去厦门北站的司机请注意!

100个厦门人

第033期

他是郑小强

一个乘风破浪的厦门人

紧急提醒!紧急提醒!

厦门所有车主注意了!

3月21日起

需要开车送家人朋友

去厦门北站的车主们

千万注意了

厦门将严查严管!

违者将被罚!

厦门北站停车送人的注意

已有人被处罚200元!

3月13日下午

姚女士驾驶小轿车

到厦门北站送父母坐高铁

车到出发层后

违规停在直行车道上

影响后车通行

被现场民警批评教育

并处罚金200元!

网友评论:是该管一下了

也有网友对此表达了不便

据悉,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福建省实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等,厦门北站出发层路段被确定为机动车违法停车严格管理路段,厦门铁路公安民警将依法依规对违法行为严格处理。

在厦门北站出发层路段

全程限时8分钟通行

禁止空载车辆驶入出发层

为方便群众送客

厦门北站茶港城地下停车场

提供30分钟内免费停车服务

那么问题来了

普通市民

开车到厦门北站送人

要怎么走?

据悉,厦门北站出发层

共设置了三条直行道

两条临停下客道

送站司机朋友驾车接近出发层时

按绿色箭头方向

驶入1号或3号车道

斜向停车到临停下客道

在乘客安全下车后

汇入2号车道驶离出发层

要特别提醒的是

在1、2、3号车道上是不能停车的

司机朋友也不能直接

从出发层引桥进入2号车道

只能由临停下客道驶入

3月21日起严查严管

开车去厦门北站出发层

一定要注意按规定停车!

厦门北站严打!

禁非法运营车辆!

厦门北站近期

还严查违法运营车辆!

直击现场,最新曝光!

请大家引以为戒!

1

集美交通执法大队

执法人员在巡查过程中

借助车载“智慧眼”执法仪

发现有一部车

长期在厦门北站地面停车场出没

同时 “智慧眼”执法仪

多次发出警报显示该车辆异常

执法人员一方面组织人员

对该车轨迹进行跟踪摸排

一方面核查数据发现

该车已于2022年7月

办理“营转非”手续

网络预约出租车运输证

也一并注销

目前是一部私家车

按规定不允许上路载客

2月22日16时许

该车驾驶员廖某

带领着一名乘客准备上车

执法人员立即行动

而廖某见到执法人员

立即甩下乘客拔腿就跑

跑了几百米后

廖某因体力不支瘫坐在地上

他对执法人员说

“我太累跑不动了,要配合调查”

另一边

现场的乘客告诉执法人员

自己要从厦门北站

前往龙海第一医院看望家人

刚跟廖某讨价还价后

双方商定以150元的车资前往龙海

处罚:该车已被依法暂扣,驾驶员廖某因涉嫌非法营运将面临交通执法部门 两万元以下的行政处罚。同时,公安交警部门也将 暂扣其驾驶证3至6个月

2

2月15日14时30分

交通执法人员在厦门北站发现

一部小车驶进地下停车场

在后座还有乘客的情况下

驾驶员停车熄火

自行下车走了

不一会

驾驶员带着一名乘客返回

就在乘客准备上车时

执法人员上前进行执法检查

未上车的乘客证实

他是通过朋友介绍联系司机

准备从厦门北站回家

而已经在车上的乘客说

他是通过微信朋友介绍联系司机

从第一医院上了该车准备回石狮

并与司机商议车费为70元

驾驶员吴某承认了其非法营运的事实

他说自己本来想着

跑完最后一单就不干了

没想到在“金盆洗手”前

被执法人员逮个正着

处罚:该车因涉嫌非法营运已被依法暂扣,驾驶员吴某还将面临交通执法部门的行政处罚。

3

2月2日夜间

集美交通执法大队安排执法力量

在厦门北站一带进行布控

现场查获非法营运车辆

当天21时30分左右

在厦门北站公交场站门口处

执法人员对一部行迹可疑的小轿车

进行执法检查

经查,车上四名乘客互不认识

他们下动车后在公交场站

遇到主动打招呼的驾驶员

最后四人商量以拼车的形式回同安

车费共计100元

驾驶员也承认了违规载客的事实

经核实,这部载客车辆

已经注销了网约车运输证

驾驶员现场无法提供该车的

营运证件或其它有效证件

并且,这名驾驶员已经是第三次

因非法营运在厦门北站被查获

处罚:这部车辆因涉嫌非法营运已被依法暂扣,驾驶员将被交通执法部门处 2万元以下的罚款。同时,公安交警部门还将 暂扣其驾驶证3-6个月

4

2月25日17时许

停在厦门北站地下停车场的一部小车

引起执法人员警觉

执法人员上前例行检查时

坐在驾驶座上的钟某表示

“这部车不是我的,是朋友的”

不过,他又很快改口说

“车从朋友那借的,每天需要支付800元”

执法人员当场联系

车辆出借方鲍某

鲍某却否认有收取费用

只说是借给朋友

通过进一步调查取证

执法人员终于弄清了来龙去脉

出借方鲍某是经营二手车交易的

与车上的乘客小徐相识

小徐之前也曾找鲍某借过车

当天因为钟某需要用车

小徐便从中牵线搭桥

最终钟某向鲍某借得一辆宝马五系轿车

商议出租费用为一天800元

鲍某还要求先支付定金300元

2月24日晚

钟先生与鲍某签订借车协议后

正式交接车辆并支付尾款500元

但实际上

鲍某并未取得汽车租赁许可资质

不得从事车辆租赁经营行为

处罚:依据《福建省道路运输条例》的相关法律规定,违法当事人鲍某因涉嫌未取得许可,擅自从事车辆租赁经营的违法行为,已被交通执法部门依法立案,后续将面临交通执法部门对其做出的3000元以上30000以下的行政处罚

交通执法部门提醒:

想要兼职载客赚钱

驾驶员需要培训上岗

取得相应从业资格资质

车辆需要办理好相关营运证件

而后才能从事营运经营活动

切莫贪图利益、扰乱市场

否则将得不偿失!

▍整合来源:海峡导报、厦门广电、新浪厦门以及网络,编辑:冻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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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务支持:瞿燕飞律师/王欣律师 福建天衡联合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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