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子买到二手凶宅,邻居奉劝退房,房东说:可以悄悄转卖别人

2023-12-25     彤陌红尘

原标题:女子买到二手凶宅,邻居奉劝退房,房东说:可以悄悄转卖别人

导读

所谓“凶宅”,在古人眼中专指,指不吉利或发生凶杀,意外死亡以及莫名其妙有“动静”的房院。

唐朝学者张鷟在《朝野佥载》里提到过:“其宅中无人居。问人,云此是公主凶宅,人不敢居。”

由此可见,中国人对“凶宅”的畏惧历史悠久。

传统观念认为人鬼殊途,阴阳有别。人与鬼生活在两个维度的世界,也是阴阳对立的两种不同“生物”。

从孔子时代,儒家便提出“敬鬼神,而远之”的生死观念,有一种因害怕而不敢得罪、不愿接近的态度。

在浓厚的传统文化影响下,古人又将发生过“死人”事件的地方,称之为“凶地”“凶宅”。

因此,从古到今一旦房屋被贴上“凶宅”的标签,即使赠送,也很难有人愿意接受。

古代的信息不发达,人口流动性低,大部分人都是世代做邻居,方圆十里地,哪户人家发生什么大事,往往都会有一清二楚。

所以,在进行房屋田产买卖的时候,一般情况下会对房屋有着相对深入的了解。

伴随现代信息化飞速发展,以血缘为基础的地缘居住模式被打破,人口流动越来越宽泛,大家进入陌生人的社会阶段。

加上房屋被赋予更高的商品价值,房屋交易变得更加频繁。

于是乎,房地产、二手房中介“异军突起”。

无论古今中外,房屋交易时,房屋的主人或是中介,往往要把房屋的一些重要情况告诉对方。

因为涉及到欺瞒和信誉问题,尤其是中介,作为第三方有偿服务群体,既然收了服务费,就要对购买者负责。甚至房子后续出现其他问题,中介也要负连带责任。

女子不小心买到“凶宅”

然而,常在河边走,哪有不湿鞋。中介也不是万能的,也有看走眼的时候。

江西南昌有位胡女士,就一不小心买到了“凶宅”。

胡女士家住江西南昌,为了方便孩子上学,跟丈夫商议后,决定在南昌市青山湖区解放路附近买一套二手房。

城市人彼此都很陌生,通过中介买二手房是最便利的捷径。

于是,胡女士联系到一家名为“鸿基房产”的二手房中介公司,顺顺利利从中介买到一套价格和房源不错的房子。

买房的过程一切顺利。很快,胡女士一家人搬进去住了。

在胡女士搬家的头一天晚上,胡女士就感觉邻居怪怪的,总是用异样的眼光看她。

直到晚上,有位热心的邻居经过胡女士的新房,看到胡女士在搬家,凑上前问道:知不知道这户房子有人去世过。

一开始,胡女士没有多想。

她以为是老人去世了,再者说老人去世在家中不算什么忌讳。

住了几天后,胡女士陆陆续续收到不少邻居的询问。

胡女士感到,事情可能不像自己想的那样。经过盘问,邻居告诉她,屋里去世的不是老人,而是一位30多岁的年轻人。

听完邻居的话,胡女士的脑袋瞬间大了,原来自己买的是一户“凶宅”,从那一刻再也没敢住进去。

胡女士非常害怕,也非常生气,拿起手机联系到中介公司和房东,并提出自己的退房退款申请。

中介公司承认自己在做业务时,没有把相关信息核实清楚。然而,作为第三方服务公司,他能做的也只是协商,至于房东肯不肯退款,自己真的没有把握。

随后,胡女士联系到房东,跟他说明了具体情况,希望房东履行退款协议,因为他涉及故意隐瞒房屋信息。房东的答复令胡女士更加气愤,退款是不可能的,如果胡女士对此事比较在意的话,可以选择挂中介转手卖掉。

一方不愿意退款,一方爱莫能助。走投无路,胡女士只好寻求媒体的帮助。

在记者的陪伴下,胡女士通过手机再次联系到房东。

电话里,关于“凶宅”一事,房东没有矢口否认,只是反复强调不是自己可以隐瞒,是没有人主动询问自己。房子既然成交了,后续的事与自己没有关系。实在不行,重新挂中介售卖吧。

记者再次与鸿基房产联系,问他们有没有解决的办法。中介公司说,中介主要负责质量检查和债权纠纷等信息排查,至于所谓的“凶宅”不在自己的业务范围内,房东不主动说,自己也不能问。

截至目前,三方正在调解中。

刻意隐瞒“凶宅”或系欺诈

有小伙伴看到这则资讯后,曾留言问“买房时,一不小心中招了,难道真没办法吗”。

实则不然。故意隐瞒“凶宅”信息,或构成欺诈行为。

早在多年以前,有一对上海的年轻人肖某和潘某,在浦东新区环林路买了一套二手房用于结婚。

双方约定,肖某为了买房,总共向房东杜某支付了22万房款和1万中介费。

一切手续办完后,肖某从旁人口中得知,房东杜某的房子曾经发生过“不祥”之事。

该房屋属于系争房屋(有争议的房屋)。早年,有位梁某从该房屋阳台上跳下身亡。

不久,杜某购得该房屋。

直到14年冬天,该房屋又辗转来到肖某手中。

肖某在得知该房屋不但发生过跳楼,还是系争房屋后,多次给杜某打电话要求退房。结果,杜某均不理睬。

最后,双方闹上法庭。经法院审理判定,房东存在沉默性欺诈行为,支持买家肖某的诉求。

延伸思考

从情感的角度来说,花血汗钱买了一套所谓的“凶宅”,的确在心理上难以接受。毕竟,房子意味着“家”,买房的人之所以要买房,无非是想图个心理舒适。

有人去世的房屋,多多少少让人感觉不舒服。

此时,作为房东应该跟对方说清楚,给对方权衡利弊的空间,愿意买就买,不愿意买也无所谓。

若是故意隐瞒的话,就有点不厚道了。

从理性的角度来说,人死如灯灭,没有什么害怕的。从古到今,哪一寸土地上没有因为战争或其他原因造成人死亡。只不过是人的心理上,始终有一道忌讳的坎儿罢了。

文章来源: https://twgreatdaily.com/zh-hans/f4d4c965222b1b223d53d4c15d36efb4.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