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郑州市人民政府印发了郑州市加快推进跨境电商发展的若干措施、郑州市跨境电子商务专项提升行动实施方案和郑州市加快直播电商发展的实施方案的通知。
《郑州市加快推进跨境电商发展的若干措施》提到:
鼓励企业为跨境电子商务企业提供专业服务,促进跨境电子商务产业发展。对服务跨境电商企业30家以上,营业收入不低于1000万元且申报年度增幅不低于10%的服务企业,按营业收入3%的标准,给予不超过100万元的一次性资金奖励。
对利用郑州市物流配送体系开展跨境电商业务,年进出口额达2000万元以上且年实际发生国际物流费用(含邮政小包)达200万元以上的跨境电商企业,按年实际发生国际物流费用(含邮政小包)10%的标准,每年给予不超过200万元资金奖励。
鼓励跨境电商公共服务平台以市场需求为导向,提升公益性服务能力,持续完善提升功能。对服务郑州市跨境电子商务企业100家以上且年通关单量5000万单、进出口额50亿元以上的跨境电商公共服务平台,按进出口额的0.5‰给予奖励,每年最高不超过300万元。支持重点产业园区招商育强,对入驻省级以上电子商务类示范园区(基地),年跨境电商进出口额超1亿元(或电商服务类营收3000万元)以上的,按照实际缴纳综合服务费(含房租、物业费、保税区内仓储服务费等,不含水电费)的60%给予补贴,每家企业每年补贴不超过50万元。年跨境电商进出口额超5000万元(或电商服务类营收1500万元)以上的,按照实际缴纳综合服务费的30%给予补贴,每家企业每年补贴不超过20万元。
对在郑州市市域内建立跨境电商线下店,开展跨境电商新零售业务,累计营业面积超过1000平方米,经营满一年且年跨境电商零售进口额超过3000万元的,按照每平方米300元的标准给予奖励,每家企业每年奖励不超过100万元。
《郑州市跨境电子商务专项提升行动实施方案》提到:
到2023年底,全市跨境电子商务交易额超过1250亿元。跨境电子商务零售进口业务实现正增长,新增5家跨境电商产业园区和跨境电商人才培训暨企业孵化平台,海外仓面积达到100万平方米。
探索“保税进口+零售加工”模式,在符合海关对跨境电商业务监管要求的前提下,将海外成品终端加工、分装环节前置到综合保税区内,实现面向国内消费者的零售和定制化销售。
根据业务实际优化跨境电子商务零售进口药品试点业务流程,将试点业务范围拓展至郑州经开综合保税区、新郑综合保税区和具备相关资质的企业。研究扩充试点目录的建议清单,积极争取适当放宽试点目录品规限制,扩充试点目录,推动扩大试点业务量。
在符合监管要求的前提下,在自贸区郑州片区开设跨境新零售店,优化“跨境电子商务+快速配送”新零售业务流程,推动跨境电子商务新零售业务在自贸区郑州片区内开展,扩大跨境电子商务进口额。
《郑州市加快直播电商发展的实施方案》提到:
大力发展跨境商品直播带货,鼓励跨境电商零售进口企业直播带货,重点围绕母婴用品、化妆品、食品等保税商品直播带货,支持跨境电商进口企业对接MCN(多频道网络)机构、直播带货达人,通过直播提高销量,推动保税备货业务快速发展。
来源:郑州市人民政府网
注:文章及图片除原创外均精选转载自网络,版权归原作者所有,意在分享如有侵权请联系删除
货之家提供保税仓储、进口报关等一站式跨境进口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