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超市、菜市场灯光下
看着光鲜的肉食、水灵的蔬菜
买回家后却发现并不新鲜“养眼”
成了“卖家秀”和“买家秀”
这是为什么?
图源城市速递
其实,就是因为它们也有
自己的“美颜神器”——生鲜灯
生鲜灯提亮肉质色泽
迷惑消费者
据央视财经近日报道
记者探访多家农贸市场发现
无论户外或室内光线是否充足
肉类、海鲜、蔬菜等摊位前
摊主们大多会打着
一盏盏的灯照亮自家的产品
记者在生鲜档口买了一块猪肉
可以看到猪肉在生鲜灯的照耀下
颜色变得非常红润
但是把这块猪肉放到
没有生鲜灯照射的地方
颜色明显暗淡了不少
生鲜灯照射下的猪肉(左)和未被照射的猪肉(右)
在广西南宁的农贸市场上
不同种类的产品摊位前
生鲜灯颜色也不一样
海鲜摊是清一色的白色LED光
猪肉、牛肉摊是偏色光
不过对于给食用产品补光
消费者们并不买账
一位消费者表示
“肯定不真实,灯光照会觉得肉质好一点
但是关灯的话会差很多”
厦门网友评论
“离开摊位路都是红色的”
“有时候买回来都是黑的”
禁用“生鲜灯”
国家重磅新规来了!
近日,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公布
《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
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
对这类“生鲜灯”误导消费者问题
作出明确回应
销售生鲜食用农产品
不得使用对食用农产品的真实色泽等
感官性状造成明显改变的照明等设施
误导消费者对商品的感官认知
新规将于2023年12月1日起正式施行
图源智慧泰兴
有厦门网友不理解
为什么要等到12月?
认为应该立即执行!
监管部门表示
新办法施行前设置了五个月的过渡期
这既是给规范市场行为的过渡期
也是为完善监督管理提供的准备期
另外针对群众反映“生鲜灯”误导消费者问题
《办法》增加了对销售场所
照明等设施的设置和使用要求
《办法》第三十八条规定
违反上述条款将由
县级以上市场监督管理部门
责令改正,给予警告
如拒不改正,将被处五千元以上
三万元以下罚款
厦门在行动
全市禁用!开展大排查
为保障新规落实
近期厦门各区市场监管局
陆续开展相关检查
在集美区
执法人员全面排查
农贸市场、超市的
生鲜灯配备情况
摸清底数
图源厦门市场监管
执法人员针对使用生鲜灯的商户
进行普法宣传
告知经营者自今年12月1日起
使用“生鲜灯”属于违法行为
劝导商户自觉更换普通照明灯
逐步摒弃这种商品“美颜神器”
图源厦门市场监管
在同安区
执法人员印发宣传材料
并深入辖区
农贸市场、生鲜超市等重点场所
开展普法宣传
图源厦门市场监管
在同安区城西市场一肉摊
执法人员发现摊主使用生鲜灯
在红白色灯光照射下
摊上的鲜肉显得特别红润鲜嫩
关灯后肉品亮度色泽下降不少
在一处蔬菜摊
淡蓝色灯光将蔬菜照得格外新鲜
执法人员当场向经营者
发放宣传材料普及新规
劝导开展自查自纠
图源厦门市场监管
新规即将施行
执法部门提醒经营者
要牢记诚信经营的理念
不得作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宣传
同时提醒厦门消费者
应该增强食品安全意识
不要被“生鲜灯”照射下的外观所迷惑
选择放心的食品
共同营造安全健康的食品环境
100个厦门人
第48期
她们是虎曼HumanLove
用艺术创造社交空间的厦门人
▍整合来源:央视财经、厦门市场监管、海峡导报,编辑:Blak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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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务支持:瞿燕飞律师/王欣律师 福建天衡联合律师事务所
你被“生鲜灯”欺骗过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