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我国房屋拆迁有协议拆迁、裁决拆迁、强制拆迁三类。城市房屋拆迁是指取得房屋拆迁许可证的拆迁人拆除城市规划区内国有土地上的房屋及其附属物,对被拆迁房屋的所有人进行补偿或安置的行为。
依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
第二条
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征收国有土地上单位、个人的房屋,应当对被征收房屋所有权人(以下称被征收人)给予公平补偿。
第十八条
征收个人住宅,被征收人符合住房保障条件的,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优先给予住房保障。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
在我国房屋拆迁程序有哪些?
在我国房屋拆迁的程序是:1、调查核实;2、作出征收决定;3、发出征收公告;4、拆迁评估;5、签订协议;6、实施拆除。
具体程序如下:
1、调查核实。拆迁人收到征地批文后,首先要到派出所、房管站抄录征地范围内的人口、房产情况,按表格逐一登记,并上门核实。
2、作出征收决定。为了保障国家安全、促进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等公共利益的需要,确需要征收房屋的,由市、县级人民政府作出房屋征收决定。
3、发出征收公告。征收决定一经作出,拆迁主管机关应将拆迁人、拆迁范围、拆迁期限等以公告或其他形式予以公布,同时应作好房屋拆迁的宣传、解释工作。
4、拆迁评估。由被拆迁人选定评估机构对被拆迁范围内的房屋进行测量、评估,并作出评估报告。
5、签订协议。在公告规定的时限内,拆迁人与被拆迁人应按国家和本地区关于安置、补偿的有关规定在自愿、有偿的基础上签订协议书。协议应明确补偿办法和数额、安置面积和地点、搬迁过渡方式和时限以及违约责任等。
6、实施拆除。被拆迁人搬迁后,拆迁人应及时在批准的拆迁范围和期限内,将已腾空的房屋一一拆除。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
第十五条
房屋征收部门应当对房屋征收范围内房屋的权属、区位、用途、建筑面积等情况组织调查登记,被征收人应当予以配合。调查结果应当在房屋征收范围内向被征收人公布。
第十三条
市、县级人民政府作出房屋征收决定后应当及时公告。公告应当载明征收补偿方案和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权利等事项。
在我国哪种类型的房屋拆迁概率大?
在我国房屋老化、不适宜居住的房屋和城市核心区的低密度老旧房屋拆迁概率大。被拆迁人在遇到拆迁时不要异想天开,对拆迁保持合理期待,在补偿合理的情况下,应积极配合拆迁。
1、房屋老化、不适宜居住的房屋
于上个世纪所建造的房屋,不论是楼房亦或是平方,收到当时建造标准、工程材料强度、建造技术等条件的制约,许多房屋在最初建造时所采用的建造标准及结构强度偏低,在几十年过去后的今日,房屋的主体结构早已逐步老化,墙体开裂、地基下沉、管道线路腐朽等等诸多问题便会日益加剧,多种不良因素相辅相成,房屋开裂导致渗水,渗水导致线路短路,增加火灾的安全隐患,更加难以保障居住者的人身安全。
因此,对于早期建造标准低、老化严重、存在安全隐患的房屋,更容易面临拆迁。
2、城市核心区的低密度老旧房屋
一个城市的发展最重要的大多为第三产业的城市经济核心区,而该区域由于地理条件优越及多年的经济发展,良好地段的价格大幅上涨。而低密度的居民区肯定不如建造商业街获得的利润高。因此,投资方财大气粗,即便前期拆迁投入资金高但后期收益相当可观,也更愿意投资这样地段优越的建造项目。
所以,城市核心区的低密度老旧房屋及住宅更容易面临征收拆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