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事”阳新一男子扰乱单位秩序被依法拘留十日

2019-07-18   云上阳新

7月份以来,阳新县韦源口镇一居民因不满某公司的给予的施工补偿费,多次强行在该公司施工工地上堵工,造成现场施工无法正常进行,严重扰乱该公司的工正常施工秩序。7月16日,阳新县公安局治安管理大队依法对这名扰乱单位秩序的违法人员予以行政拘留。

当天上午,在阳新县某物流公司钻孔爆破作业的施工山场工地上,现年62岁杵着拐杖的韦源口镇人陈某再次赶到施工现场与相关工作人员吵闹理论着,致使现场的钻孔机、挖掘机、铲车等无法正常施工。

接警后,阳新县公安局治安管理大队民警迅速出警开展劝阻工作。可是,无论众民警如何劝阻,陈某不但听从民警反复劝阻,却继续实施阻工行为,阻碍现场施工机器正常运行,工时拖延,严重影响施工秩序。

通过展开调查,民警查实,陈某以该公司爆破作业影响其家房屋根基为由,近期内多次故意阻拦施工现场的机器正常运行,每次阻拦时间长达一两个小时,致使该公司无法正常施工。

当天,在民警劝阻无效的情况下,遂对陈某采取强制措施,将其带至大队接受调查。

据了解,阳新县某物流公司钻孔爆破作业的施工山场工地与陈某家的房屋的距离较远,即陈某家的房子属于安全区域之内,该公司施工合法。此前,因此事引发的各种争纷,陈某已从该公司方拿到20余万元的补偿,此次,陈某继续开口要求该公司向其赔偿10万元。期间,行动不便的陈某还打出“苦情牌”,称其因自己原来工作时有伤在身,若得不到相应补偿金,其子女也不会对其赡养负担。为尽快解决问题,该公司答应继续给予5万元的补偿费,而陈某坚决不同意,就互双方拉开拉锯战,当天,陈某一再上该工地阻碍施工。

经查,陈某的行为涉嫌扰乱单位秩序,陈某对其扰乱单位秩序的违法行为供认不讳。目前,阳新警方依据相关法律规定,对陈某予以行政拘留十日的处罚。

阳新警方提醒广大群众:人人应当尊重法律、敬畏法规, 通过合法渠道依法提出诉求,无理取闹,强行阻止单位施工不可取。对于扰乱单位秩序的违法犯罪行为,公安机关将依据相关法律条款规定给予严肃处理,请广大群众千万不要以身试法。

来源 | 通讯员:杨慧兰

编发 | 清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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