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定网友:13年没用燃气,“卫生费”哪来的?官方:属代收,可审核减免

2023-12-04     河北青年报保定播报

原标题:保定网友:13年没用燃气,“卫生费”哪来的?官方:属代收,可审核减免

河北青年报讯(记者程功 见习记者孙嘉源)11月24日,网友李先生在【头条帮忙】平台求助,目前其一所13年未居住的房子,却产生了300元的卫生费。李先生对此颇为不解。记者对此进行详细采访了解。

网帖截图

11月27日,记者就此事采访到李先生网贴中所提到的保定新奥燃气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奥燃气)相关工作人员,该公司在提供给记者的一份官方回复中提到,用户所表述的垃圾费不是燃气垃圾费,是城市生活垃圾处理费,所指生活垃圾收集、运输、无害化处理过程中发生的费用。

回复表示,《河北省城市生活垃圾处理费管理办法》(冀价经费[2008]26号)第三章第十三条明确规定:对城市居民和城市暂住人员收取的城市生活垃圾处理费可组织人员直接按征收或委托服务机构(供水、供电、燃气)、居民委员会或物业服务单位代收代缴。

保定市人民政府官网截图

该回复还提到,根据保定市实际情况,保定市人民政府印发《保定市区城市生活垃圾处理费收费管理办法》,城市生活垃圾处理费交由保定新奥燃气有限公司代为收取,由保定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以下简称“保定市执法局”)管理。该公司按照文件要求,于2013年9月起为收取城市生活垃圾处理费,每月3元/户,从首次缴纳燃气费的次月起正常收费,逐月累计,在缴纳燃气费时同步办理

记者查询了解到,除保定外,其他城市也存在类似的“代收”城市垃圾处理等相关费用的情况。如江苏无锡市规定,当地城市生活垃圾处理费个人负担部分由税务部门委托城市供水单位代收;四川德阳市的城镇垃圾处理费则将由德阳市自来水公司代征。

无锡税务官方公众号截图

对于李先生遇到的问题,前述的回复中也提出了解决办法。“根据保定市执法局的规定:用户需要去供水公司和供电公司打印一年以上未使用,用量为零的流水证明及居委会开具未居住的证明,持此三个证明即可到保定新奥燃气有限公司花园里营业厅、尚城营业厅及大慈阁营业厅,联系保定市执法局驻厅工作人员进行审核减免。生活垃圾处理费征收的有关政策及减免程序,由执法局征收办公室具体负责,如有疑问可拨打联系电话0312-3351550。”

文章来源: https://twgreatdaily.com/zh-hans/ed2a239f2f64c3aa205902eabccc161a.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