班主任多次在办公室,猥亵女学生,被判有期徒刑二十年!

2022-06-02   半世烟尘

原标题:班主任多次在办公室,猥亵女学生,被判有期徒刑二十年!

山西一中学班主任多次在办公室强奸猥亵女学生,被判有期徒刑二十年!6月1日,山西高院发布的保护未成年人十大典型案例披露了这起让人非常愤怒的犯罪案件。

2018年8月,被告人白某某被某中学聘任为学校初中历史教师兼某班班主任。让该学校没想到的是他们招聘来的不是一个德才兼备的教师,而是一个给学生带来噩梦的魔鬼。

2019年3月至12月,白某某利用他的教师和班主任身份,借口照顾班上生病的女学生,多次在其办公室(也是他的宿舍)对一名学生实施了不法侵犯行为,此外还有多名女学生被他猥亵。

而这些女学生大多还未满14周岁,《刑法》规定明知对方不满14周岁,而和她们发生关系的,不论对方是否自愿,均以强奸罪追究刑事责任。

《刑法》237条规定:猥亵儿童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

(一)猥亵儿童多人或者多次的;

(二)聚众猥亵儿童的,或者在公共场所当众猥亵儿童,情节恶劣的;

(三)造成儿童伤害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的;

(四)猥亵手段恶劣或者有其他恶劣情节的。

对于猥亵儿童罪而言,由于儿童年龄较小,缺乏自我保护意识,不论儿童是否自愿,只要实施了猥亵行为,就构成犯罪,应当追究刑事责任。

就白某某的行为而引起,他既构成了强奸罪,又构成了猥亵儿童罪,需数罪并罚,且存在加重处罚情节。

《刑法》规定:和幼女发生关系,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死刑。猥亵多名儿童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最终白某某因两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二十年。

鉴于其行为恶劣,白某某还被限制自刑罚执行完毕之日或者假释之日起五年内禁止从事教育相关职业。

作为一名教育工作者,其职责应当是爱护和教导学生。而白某某不仅没有履行自己的职责,反而利用自己的身份,伤害学生,给她们留下难以磨灭的心理阴影,实在是枉为人师。

对于中学生而言,她们在面对老师的不法侵犯时,往往不敢声张,也不知道该如何保护自己,害怕被老师打击报复。

因此应当加强对她们的法治教育,教育她们遇到此事应当及时向家长和学校报告,越早报告越早发现,也就能早日将行为人绳之以法,减少后续更多的伤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