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用电应做到“十不准”

2019-08-12     七点有约

一、 任何人不准玩开电气设备和开关。

二、 非电工严禁拆装,修理电气设备和用具。

三、 不准乱接电气设备。

四、 不准使用绝缘线损坏的电气设备。

五、 不准私用电热设备和灯泡取暖。

六、 不准擅自用水冲洗电气设备。

七、 不准调换容量不符的熔丝。

八、 不准擅自移动电气安全标志,围栏等安全措施。

九、 不准使用检修中的电气设备。

十、 不办手续,不准打桩,动土地,以防损坏地下电缆。

文章来源: https://twgreatdaily.com/zh-hans/eWXZl2wBvvf6VcSZHhmi.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