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正严查!最高罚30000!

2020-09-24     佛山新闻网

原标题:佛山正严查!最高罚30000!

中秋、国庆“双节”来临

客运站场、地铁口、商业中心、旅游景区的

无证网约车又蠢蠢欲动

为了保障市民的出行安全

佛山市交通运输部门

要对无证网约车出手了!

为进一步净化我市网约车市场秩序,提升网约车服务品质,促进网约车行业健康发展,根据省、市出租车行业文明服务提升工作部署,市交通运输部门决定自9月起至12月开展全市网约车市场专项执法整治工作。

一、重点整治时段

全市各级交通综合执法部门联合公安交警、城管执法等职能部门,通过日常执法与突击整治相结合的方式,以工作日早晚高峰节假日期间为重点时段,强化执法力量投入开展专项执法整治。市交通运输部门每月至少组织2次全市集中整治执法行动。

二、重点整治区域

以全市客运站场、各地铁口、商业中心、旅游景区、高校周边等重点区域,特别是火车站、佛山西站,大沥客运站、佛山汽车站、三水运发长途汽车站,顺德、容桂轻轨站等全市重点客运站场为重点整治区域。

三、重点整治违法违规行为

重点打击未取得《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和《网络预约出租汽车驾驶员证》从事网约车经营活动和网约车平台公司向未取得《网络预约出汽车运输证》《网络预约出租汽车驾驶员证》的车辆、驾驶员派单,以及未获得网约车平台经营许可擅自从事网约车运营等违法违规行为。

执法首日

全市共查处非法网约车案件7宗

网约车平台违规案件2宗

直击执法现场

今日(9月24日),佛山市交通运输部门集中开展网约车专项整治行动,全市共查处非法网约车案件7宗 、 网约车平台违规案件2宗。目前,执法人员已完成相关取证工作,将依法对涉案车辆予以证据登记保存处理并处以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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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日上午,交通综合执法人员联合公安交警 在佛山汽车站设卡检查过往车辆,现场检查了近十台可疑车辆,对其中2台涉嫌未取得经营许可,擅自从事或者变相从事网约车经营活动(未取得《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的车辆进行了立案调查。

上午10时许,司机王某驾驶小型轿车粤EE0***9在站前路边停靠,并拿出手机操作,这一幕引起了执法人员的注意。随后,从车上下来一名女性乘客,执法人员做好拍照取证工作后立即上前将车辆控制。

经依法向乘客和驾驶员王某询问,王某通过某网约车平台接单,从南海区海三路搭载乘客前往佛山汽车站。经查,该车辆并未取得《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驾驶员未取得《网络预约出租汽车驾驶员证》。

处罚结果

根据现场调查取证情况,执法人员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对王某做出了车辆证据登记保存处理,其将面临10000元以上30000元以下罚款的行政处罚。

佛山市交通运输部门执法人员到某网约车平台开具罚单。

同时,该网约车平台涉嫌 向未取得《网络预约出汽车运输证》《网络预约出租汽车驾驶员证》的车辆、驾驶员派单将面临每单5000元以上30000元以下罚款的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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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午2时许,交通综合执法人员在佛山西站对车牌为粤Y0***J的小轿车进行现场检查。当事司机现场能够出示本人的《网络预约出租汽车驾驶员证》,却不能出示该车《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

处罚结果

根据现场调查取证情况,执法人员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对当事司机做出了车辆证据登记保存的处理,其将面临10000元以上30000元以下罚款的行政处罚。

同时,该网约车平台涉嫌向未取得《网络预约出汽车运输证》《网络预约出租汽车驾驶员证》的车辆、驾驶员派单,将面临 每单5000元以上30000元以下罚款的行政处罚。

温馨提示

  • 市民打车出行要乘坐合法公司的合法车辆,例如通过 合法约车平台 预约网约车 或搭乘 有明显营运标志、计价器等设施设备的 巡游出租汽车。
  • 在上车前,要关注车辆和驾驶员信息,包括车牌号、驾驶员服务监督卡等;乘坐网约车时,如发现APP显示车牌同实际车辆不一致,一定要拒绝上车,并及时通过手机APP反馈给平台。
  • 当遇到服务质量相关问题时,市民可以选择可以通过12123交通安全服务热线和12345市民服务热线进行举报投诉。

佛山新闻网报道

记者:李婉雯

摄影:何海晴

审校:王骏 陈婉萍

文章来源: https://twgreatdaily.com/zh-hans/eRLuwHQBd8y1i3sJ79Yf.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