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一方为精神病人,是否可以协议离婚?

2023-12-20   法妞问答

原标题:夫妻一方为精神病人,是否可以协议离婚?

协议离婚,也称登记离婚、自愿离婚,是指婚姻关系因双方当时人的合意,并经过登记程序而解除。

网友咨询:

夫妻一方为精神病人,是否可以协议离婚?

律师解答:

离婚有协议离婚以及诉讼离婚两种方式,精神病患者不能协议离婚,只能通过起诉的方式离婚。

精神病患者在法律上被称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即没有控制能力和辨识能力,自己不能够对自己的所作所为负责,所以不能通过在婚姻登记机关办理协议的方式进行离婚。

办理离婚登记的当事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登记机关不予受理:

(一)未达成离婚协议的;

(二)属于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

(三)其结婚登记不是在中国内地办理的。

律师补充: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石慧来律师简介

执业至今一直从事专职律师工作,共办理刑事、民事、经济、及非诉讼案件数百起,积累了丰富的诉讼经验,其中代理的大多数案件均以胜诉或调解结案,不仅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而且得到了较高的评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