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一些典当或者古董的买卖中,一些买家有时候总可以淘到一些好货。在买卖双方一首交钱一首交货的程序完成后,不论好坏,只要没有明显的欺诈,这桩买卖就算成了。但是就是有人没有遵守这个约定,想把自己出手的东西再给要回来,还因此说自己是精神病,这其中的缘由就值得探讨。
在19世纪的80年代,许多人都纷纷投入了下海的浪潮,吴氏兄弟也不例外,也想趁着这股潮流可以好好地赚一笔。但苦于没有经费,家里老爹就把祖传的宝物玉石给了兄弟俩,看看能不能淘换点钱。
在此之前二人也去过很多地方问过价格,但给的价钱令兄弟二人不满意。这才来到了北京,他们心想,总会有识货的人。
兄弟俩抱着试试的态度来到了一家北京文物商店,但是并不知道具体的行情是怎么样?只知道北京城有很多懂文物的人,想卖一个好价钱,为自己的创业筹集一点资金。
北京文物商店的老板看了他们手里的东西,是一块似玉非玉的石板雕刻精巧,而且看起来年份久远并刻有13行漂亮的小楷。
吴氏兄弟虽然没有文化,也当着老板的面眼吹嘘起来,这几行字雕工精美。这家商店的老板也仔细地端详着这块石板。不愧是文物店的掌柜,他一眼就看出这上面的小楷字体,就是王献之的真迹。
在仔细打量了一番后当场拍板,给出18000块的高价购买他们手中的石板。
兄弟俩走后,店里的伙计不解其中之意。忍不住问老板,一块为什么要给他那么高的价格?
掌柜老板微微一笑说:“你还年轻,这上面的字是王献之的作品。在因缘巧合之下,落到了宰相贾似道的手里,他为了可以永远的保留真迹,就命人把这13好文字刻在了一块精致的石头上。”
小伙计听了一时间说不出话来,老板喝了口茶接着说道:“几经周转,在清朝末年,这件宝贝再一次流落民间,它的命运也非常坎坷。这等奇珍异宝,我也不敢私自占有,交给国家才是正道啊。”
吴氏两兄弟自然是喜出望外,这东西还是家里老爹给自己的东西说是祖传之物,本来也没打算能卖多少钱,没想到却给出了一个意外的价格,这些钱几乎就和白拿一样。
兄弟俩一下子就成了万元户,在上世纪80年代,这可以算得上是富有之家,一下子就发了财,真的是可以说是人无横财不富。然后兄弟二人就和老板开具了发票,然后高兴地回家了。
北京文物商店的老板在得到宝物之后转手就把宝物无偿献给了首都博物馆。这样自掏腰包为国家收回宝物的行为引起了媒体的争相报道,毕竟这在当时还是非常罕见的。
在80年代,网络虽然不像现在那么发达,但新闻的传播速度依然是非常快。兄弟两个得到了这一消息之后,一个劲地捶胸顿足,觉得自己把老爹给的上千万宝贝给卖亏了,于是就想如何赎回那件宝贝?
想要赎回东西,兄弟俩一时间也没了本钱,因为兄弟下海做生意,没有经验,盲目跟从,18000块钱就这样打了水漂。吴氏兄弟并不甘心,于是他们再一次来到北京文物商店。
当兄弟二人再一次来到北京文物商店的时候,装作很懂行市的样子,直接说那一块价值上千万的玉石,自己18000块钱卖给了老板,想让老板补还差价,或者把玉石退还给他们。
面对兄弟二人无礼的要求,北京文物商店的老板自然不会答应。首先玉石不在这里,已经上交给了国家,再次,进行买卖交换的时候,双方都是有合同的,白纸黑字写着双方的名字,没有出现欺诈的情况。
因为这块玉石,吴氏兄弟和北京文物店老板的拉锯战就这样持续了好多年,一方一直想要把宝贝要回来,一方坚持已经签署了合同不能给。双方就是这样对峙着,一直这样没有结果。
吴氏兄弟还是采取了一个官方的做法,主动出击把北京文物商店的老板用一纸诉状告上了法庭。
在一次开庭中,他们拿出了所谓的新的证据。二人一致声称哥哥具有精神分裂症,签字的时候没有独立的行为能力,他签的字并不能产生法律效果,这个交易当然也就无效的。
看得出来,吴氏兄弟还是做了一些准备。如果真的如他们所说,那么这笔交易必然是没有法律效果。
这种事情是要走法律程序的,不是仅凭一方当事人的说辞就可以当为定案的证据。
在收集证据,走法律程序的时候,又出现了让人意想不到的结果,他们两个人确实有一个人是精神分裂,这样吴氏兄弟又喜又悲。
喜的是有希望可以要回那个价值千万的玉石,悲的是为什么真的出现了精神病?就在二人纠结的时候,鉴定结果的出现,彻底给他泼了冷水,鉴定出弟弟患有精神病,而哥哥没有事情。
兄弟俩本来想编造谎言来要回玉石,没想到谎言成真,要回玉石的梦却破碎了。
随着法官的一声宣判,一场闹剧一般的官司就这样尘埃落定。最后,给出的定论是,吴氏兄弟和北京的文物商店所签订的合同真实有效。玉版十三行的所有权仍归北京的文物商店所有。
北京文物商店将这个传世珍宝无偿献给了国家,并没有私自处置这件宝物。吴氏兄弟的18000块,也因此打了水漂,虽然这在80年代确实是一笔巨款,但是在这样的传世珍宝面前,仍不值一提。最后落得一个身败名裂,败兴而归。
吴氏兄弟的所谓的祖传之物,他们想再次要回去,这也是一般小人物的心理。但是本就属于国家的东西,不可能让私人占有。
其次,编造虚假的谎言,当成法庭的证据,这样的事情最犯忌讳,挑战了法律的权威,也没有做到公民应有的诚实守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