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首例!公安局为民警向犯罪嫌疑人申索赔偿

2020-04-14     锦州政法

来源:浙青网青年时报

4月1日上午,西湖区人民法院内,一场特殊的庭审正在有序进行。被告席上,孙某低头沉默;而原告席上坐着的是西湖区公安分局“一廌”团队成员金鹤贤、陈敏,转塘所民警蔡蛟龙。


这是一起妨害公务案刑事附带民事诉讼案,也是公安机关首次以诉讼形式向犯罪嫌疑人申索民事侵权赔偿。


事情还要从数月前说起。2019年10月16日,孙某与好友一同在转塘某KTV喝酒。其间,因酒劲上来了,孙某一行人与其他顾客发生了争吵。眼看双方情绪越来越激动,KTV工作人员连忙报警。西湖区公安分局转塘派出所民警蔡蛟龙受命后赶往现场处置。


然而,蔡蛟龙在现场调解时,孙某伸手阻拦,蔡蛟龙再三要求孙某等人配合调查,孙某却借着酒劲对蔡蛟龙拳打脚踢。面对不清醒的孙某,蔡蛟龙多次警告她不要妨害公务,可孙某在两名同伴的帮助下,不仅强行摆脱了蔡蛟龙的控制,还拿起桌上的玻璃杯玻璃壶砸向蔡蛟龙,造成蔡蛟龙左膝部长达3.9CM的伤口,经鉴定构成轻微伤。


随后,增援警力赶到,孙某被依法制服,并传唤至转塘派出所接受讯问,两名同伴也被处以行政拘留。


酒醒后的3人,对自己妨害公安民警执行公务的违法行为供认不讳。公安机关已对3人妨害公务做出两人刑事拘留,一人教育释放的处罚决定。


今年4月1日,西湖区人民法院对该案开庭审理。庭审时,孙某自愿认罪认罚并主动签署了认罪认罚具结书,并表示对自己酒后情绪过激的犯罪行为感到后悔。孙某多次向蔡蛟龙道歉并取得了的谅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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