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产折旧、摊销及纳税调整明细表》(A105080)该如何填写?
一、修订内容
根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支持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有关税收政策的公告》(2020年第8号)和《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海南自由贸易港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的通知》(财税〔2020〕31号)政策规定:
新增第10行“海南自由贸易港企业固定资产加速折旧”、第12行“疫情防控重点保障物资生产企业单价500万元以上设备一次性扣除”、第13行“海南自由贸易港企业固定资产一次性扣除”、第31行“海南自由贸易港企业无形资产加速摊销”、第32行“海南自由贸易港企业无形资产一次性摊销”,适用于填报上述政策涉及的资产折旧、摊销情况及优惠统计情况。
二、填报要求
该表适用于发生资产折旧、摊销的纳税人填报。
纳税人根据税法、《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固定资产加速折旧所得税处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9〕81 号)、《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支持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有关税收政策的公告》(2020 年第8号)、《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海南自由贸易港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的通知》(财税〔2020〕31 号)等相关规定,以及国家统一企业会计制度,填报资产折旧、摊销的会计处理、税收规定,以及纳税调整情况。纳税人只要发生相关事项,均需填报该表。
三、填报案例
1 固定资产一次性扣除
甲公司2020年3月购入一台电子设备作为固定资产管理,价值36万元,该设备符合《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设备 器具扣除有关企业所得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8〕54号)的规定,允许一次性计入当期成本费用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该设备在会计上采用直线法进行折旧,预计使用年限为3年(税法规定的最低折旧年限为3年),净残值为0。
甲公司该固定资产2020年度汇算清缴时应如何填报A105080《资产折旧、摊销及纳税调整明细表》?
填表示例:
2 疫情防控重点物资保障生产企业单价500万以上设备一次性扣除
甲公司为疫情防控重点物资保障生产企业,2020年3月购入一台生产设备作为固定资产管理,价值600万元。该设备在会计上采用直线法进行折旧,预计使用年限为10年(税法规定的最低折旧年限为10年),净残值为0。甲公司该固定资产2020年度汇算清缴时应如何填报A105080《资产折旧、摊销及纳税调整明细表》?
政策依据:
根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支持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 防控有关税收政策的公告》(2020年第8号)等规定:
自2020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对疫情防控重点保障物资生产企业为扩大产能新购置的相关设备,允许一次性计入当期成本费用在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企业名单由省级及省级以上发展改革部门、工业和信息化部门确定。
填表示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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