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人负责电鱼,一人负责装鱼,在捕捞了48条无名野生鱼后,这两名涉嫌非法捕捞水产品的男子当场被大竹警方抓获。在派出所内,两人对自己的违法行为后悔不已,“都是贪吃的祸!”
4月14日下午3时许,大竹县公安局杨家派出所民警在辖区巡逻时突然发现,杨家镇群英村清旗沟里有两名赤膊男子,正在河中电鱼。民警当场将涉嫌非法捕捞水产品的嫌疑人宁某(男,40岁,大竹县杨家镇人)、曾某(男,25岁,大竹县杨家镇人)抓获,现场查获电鱼工具一套,以及捕捞的无名野生鱼48条。
据宁某交代,当天下午他邀请好友曾某一起到清旗沟用锂电池电鱼,两人相互协作,宁某负责操作捕捞工具,曾某跟在宁某身后提竹编鱼篓装宁某捕捞的鱼。目前宁某、曾某已被依法取保候审,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之中。
吕佳蓉 达州日报社全媒体记者 赵曼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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