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
教育系统工作专班办公室
关于做好普通高中三年级开学条件
全面排查工作的紧急通知
开学条件核查是学校疫情防控的第一道防线。为保证我省中小学校能够安全开学,结合全国和我省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总体情况,省疫情防控教育专班在前期对各级各类学校进行疫情防控全面排查的基础上,决定开展普通高中三年级开学条件排查工作。
01 排查内容
(一)防控措施部署及责任落实到位情况。疫情防控工作领导机构、细化部门职责、健全工作机制的情况;防控工作安排、制度建设和落实情况;具体防控职责及任务明确到岗到人情况。
(二)防控人员组织到位情况。普通高中三年级师生、家长多级防控联系网络情况;对校区场所、教职工和学生实行网格化管理、划小管理单元包干到人情况;防控人员在岗在位、值守履职以及校门安全检查、出入登记、测温消毒实施情况。
(三)师生信息精准排查到位情况。对高中三年级,要精准掌握每一名教职员工、学生情况;精准掌握来自疫情防控重点地区的教职员工、学生情况;精准掌握上述人员在校内年级、班级分布情况;精准掌握每一名确诊及疑似师生康复情况。
(四)防控制度及措施落实到位情况。细化学校疫情防控工作指南或措施情况;制定并落实群防群控、联防联控措施情况;制定晨午检制度和因病缺勤登记、病因追踪制度情况;制定并落实通风、消毒制度情况。
(五)防控物资贮备到位情况。按照《河南省大中小学校、幼儿园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防控物资配备建议清单》,学校公共场所所需物资如口罩、消毒液、洗手液、测温仪等防疫物资准备情况。
(六)防控设施设备完善到位情况。疫情防控所需设备落实情况;相对独立的隔离室、观察室设置情况;食堂、公共卫生间等区域水龙头和消杀设备数量满足需要情况;制定食堂错峰就餐、分散就餐等实施方案情况;校医院(卫生室)设置和医护人员配置情况;学校大门、食堂、宿舍、教室、实验室等活动场所防疫措施情况。
(七)应急预案完备到位情况。制定并落实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并开展演练情况;制定并落实开学前准备工作方案情况;制定开学工作方案(含“开学第一课”方案)并组织演练情况。
(八)学校安全管理工作到位情况。学校安全教育、人防物防技防、出入管理、校舍、消防、危险化学品、特种设备、食品、校园周边环境、反恐、扫黑除恶等安全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九)宣传培训到位情况。学校对高三年级教职员工、学生开展防疫知识培训及防疫知识宣传等情况。
02 排查时间和步骤
(一)学校自查。普通高中各学校在3月31日前,逐条对照核查内容,认真开展自查。学校自查完成后,要及时向属地教育行政部门提出复查申请。
(二)市县复查。市、县教育行政部门根据学校自查情况和复查申请,在4月3日前对辖区内各普通高中逐一进行复查。复查中要及时发现问题,并督促立整立改。
(三)省级抽查。省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教育系统工作专班办公室采取分片包干形式,对各地市复查情况进行实地抽查。
03 有关要求
(一)抓住重点,严格排查。各地、各学校要对照前期全省全面排查出的问题(见附件),抓住重点和关键问题,严格落实排查工作。对核查不合格,不具备高三年级开学条件的学校,要限期整改,在整改符合要求后再次核查,直到合格方可开学。
(二)强化责任,严格落实。各学校、各市县教育行政部门要切实强化责任落实,要以高度负责的态度严格落实排查工作。对自查、复查不认真而造成严重后果的,要严肃追究责任。
(三)按时提交报告。市级教育行政部门于4月4日前,要将对属地内普通高中三年级开学条件排查情况,及不具备开学条件的学校名单形成报告,报送省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教育系统工作专班办公室。
河南省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
教育系统工作专班办公室
2020年3月27日
市场监管总局办公厅
教育部办公厅
公安部办公厅
关于统筹做好疫情防控和春季学校食品安全工作的通知
当前,国内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形势持续向好,各地正在根据疫情分区分级精准有序扎实推动复工复产,少数地区的学校和幼儿园(以下统称学校)已陆续开学开园。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工作的决策部署,教育部等三部门就统筹做好疫情防控和春季学校食品安全工作下发通知。
一、各地市场监管、教育、公安等部门要在当地党委政府的组织领导下,落实食品安全责任制,统筹研究部署疫情防控和春季开学学校食品安全工作,制定方案,细化措施,将工作抓紧抓实抓细。
二、各地市场监管、教育部门要督促校外供餐单位和学校,根据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关于依法科学精准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以下称《通知》)有关学校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技术方案要求,认真做好疫情防控,并按照食品安全法律法规的规定,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强化食品安全管理,定期开展食品安全自查自纠。
三、各地市场监管、教育部门要督促校外供餐单位和学校,按照《通知》有关要求,认真排查从业人员健康状况,严格采用蒸煮、热力消毒柜消毒等多种方式消毒餐饮具,保持加工制作和就餐场所清洁卫生,定期通风换气。
四、各地市场监管、教育部门要督促校外供餐单位和学校全面核查清理所有食品原料,重点是已开封使用的食品原料,防止过期变质。校外供餐单位和学校要按照《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要求,保证食物烧熟煮透,生熟分开。熟食加工的中心温度达到70℃,分开存放和使用接触生熟食品的工具用具。
五、各地市场监管部门要进一步加大校外供餐单位、学校及学校周边食品安全监督检查力度和频次,依法严惩重处食品安全违法违规行为,及时向公安机关移送涉嫌犯罪的食品安全案件。
六、各地教育部门要加强学校食品安全管理,督促学校落实食品安全校长(园长)负责制,及时排查和消除学校食堂食品安全风险隐患。
七、各地公安机关要依法严厉打击学校及学校周边食品安全犯罪行为,及时受理、依法立案侦查市场监管等部门移送的涉嫌犯罪的食品安全案件。
请各省市场监管部门、教育部门、公安机关于当地学校开学后1个月内将春季学校食品安全工作情况分别报送市场监管总局食品经营司、教育部体育卫生与艺术教育司、公安部食品药品犯罪侦查局,重大问题及时报告。
市场监管总局办公厅
教育部办公厅
公安部办公厅
2020年3月23日
来源:河南省教育厅
文章来源: https://twgreatdaily.com/zh-hans/dfmbKnEBfwtFQPkdB-xg.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