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内法规的确有礼让行人这一条,这一条规定不管是在其他道路上还是在信号灯的登录上,都是有效的,只要车前有行人,汽车就需要礼让,礼让行人没多少人反对,但是行人闯的祸让汽车车主来承担责任就有很多人不认同了,前段时间网络就火爆了一则新闻,行人追尾汽车,结果网友称车主有百分之十的责任,现在咱们来了解一下详情。
行人挡汽车的道路,汽车礼让行人,行人闯红灯,强行挤入汽车的绿灯中,汽车礼让行人,这两点大多数车主都没意见,但是为什么汽车在等红灯的时候,一动都没动,后面行人超速行驶,没来得及刹车撞上汽车,导致汽车“被”追尾,行人因自己的不注意当场死亡,为什么车主还要负百分之十的责任。
这已经不是“不公平”了,这是“不合理”,前段时间这则新闻出来之后,大多网友的想法都是,行人自己作的呗,怎么能怪在汽车身上呢,汽车还需要自己掏钱修理呢,怎么还要给行人负责呢?但是总是有个别网友喊着,行人是弱势群体,即使汽车无责,难道不应该负百分之十以下的责,“意思意思”吗?
这就让人很哭笑不得了,红灯停绿灯行,现在红灯,汽车停在这里,一动不动,这一合理,二合法,违“规”了吗?没有,违“法”了吗?也没有,既然都没有为什么车主还要负责呢?电动车自己冲上来,撞上来,很明显的,汽车这边是无辜的啊,即使对方是是弱势群体,道理也不是这么讲的吧。
假设说撞上去的不是电动车,而是一辆汽车,那么这责任是后方全责,前方是没有责任的,而个别网友的那句,汽车车主百分之十的责任,无非也就是因为电动车主头上有“弱势群体”四个字罢了,因为这弱势群体四个字,汽车车主已经让过行人很多了,即使行人闯红灯,汽车车主都是选择的礼让。
再这样的事情上还替行人担责任的话,那这个“理”是不是偏的有点太严重了,如果汽车动了,在行驶的时候,即使是合法行驶,也许是因为“力”的原因,车主可以负一个次责,但是汽车车主根本没动,这责怎么可能还是汽车车主的呢?因此,责任是行人的,跟车主无关。私家车等红灯被电动车撞上,电动车主不幸车毁人亡!责任算谁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