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法年报 诚信经营
转眼2022年即将过半,还有50天年报就将结束了!年报公示所需知道的关键信息有哪些?请看锦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为您带来的详细解读!
@所有企业!!根据规定,凡在2021年12月31日前登记注册的企业、个体工商户、农民专业合作社都必须于2022年1月1日—6月30日履行年报义务!与此同时,与市场主体息息相关的《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实施细则》于2022年3月1日已正式施行。
逾期未报送年报后果
一、罚则(新增)
2022年3月1日,国家市场监管总局令第52号公布《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实施细则》,其中第十一章第七十条规定,市场主体未按照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期限公示或者报送年度报告的,由登记机关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可以处1万元以下的罚款。
二、信用约束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的企业或标注为经营异常状态的个体工商户在政府采购、工程招投标、国有土地出让、授予荣誉称号等方面将被予以限制或禁入。
经营异常名录、经营异常状态信息还是市场主体办理信贷、投资、担保等金融业务的重要考量因素。
补报年度报告并按规定完成公示或更正相关信息后,可以申请信用修复,但相关记录会留存。
年报宜早不宜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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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站填报
市场主体通过 “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辽宁)”进行年度报告填报,具体填报流程如下:
登录“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辽宁)”(网址:http://ln.gsxt.gov.cn),通过点击 【企业信息填报】,进入年报登录页面。
第一次填报的,须先进行【联络员注册】,注册成功后再进行登录。
录入企业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注册号、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的姓名和身份证号码、联络员的姓名、身份证号、手机号码等信息后保存。
注册成功后,回到登录页面进行登录,凭手机验证码登录填报。
进入填报页面,再点击【年度报告填写】。如往年未填报,须先对未报年度进行补报后,再报送2021年度年报。
特别提示:认准官网,谨防诈骗
请认准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辽宁)官网网址: http://ln.gsxt.gov.cn。
市场主体报送年报和公示信息不收取任何费用,也不会以短信链接的方式引导操作。如果市场主体收到包含网站链接的陌生短信,提醒“年报公示、工商年报、营业执照异常/过期/失效、法人身份异常、商户资质异常”等内容,要求输入银行卡号和验证码等信息,请一定提高警惕,不要盲目点击输入个人信息,更不要直接转账汇款,万一上当被骗请立刻拨打110报警。
(详细流程如下)
年报业务咨询电话
锦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3678071
古塔区市场监督管理局:3858730
凌河区市场监督管理局:3858817
太和区市场监督管理局:3858918
高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3858622
开发区市场监督管理局:3858565
凌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8862011
义县市场监督管理局:7777748
黑山县市场监督管理局:5543020
北镇市市场监督管理局:6676206
锦州市场主体年报公示助手
编校|周丽 赵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