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拿大的影视行业地位颇高,许多世界上最受欢迎的影视作品都在加拿大制作完成,例如,电影:1997年的《泰坦尼克号》(NS省)、2005年的《断背山》(AB省)和2008年的《暮光之城》(BC省);电视节目:《闪电侠》(温哥华)、《金装律师》(多伦多)。
影视
工作许可
加拿大提供影视工作者特定工作许可,欢迎来自世界各地的制作团队,通过优秀作品的制作吸引投资,并为全国各地的加拿大人创造就业机会。
此类工签不需要劳动力市场影响评估(LMIA),但持有此类许可证进入加拿大的工作者仍必须遵守所有加拿大临时工作条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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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求
申请人必须提供制作方的支持信,其中包括以下信息:
制作方的名称和联系信息
制作的工作标题,制作将在加拿大的哪个省或地区进行以及拟定的制作日期
制作方案中的工签申请人的姓名
证明该申请人在该作品制作中的重要性
此外,申请人还必须提供详细信息的文件,以表明该影视制作的经济效益,相关信息可能包括:
高级代表的签名及日期
预计创造就业岗位数量
在联邦、省或地区的预算支出
确认电视或电影制作是否符合联邦、省或地区的影视制作税收抵免标准
工会工作者的附加要求
如果申请人填补的职位是工会化的,那么在此类别中获得工作许可证的申请流程会有所不同。在这种情况下,申请人必须能够提供他们所属工会或协会的信件,概述以下内容:
工会或协会的描述
影视制作的工作内容和相关位置
工签申请人的姓名
一份声明,表明工会或协会认为将要执行的工作受到集体协议的约束,并且他们不反对外国国民在指定公司的指定岗位上工作
该组织高级代表的签名及签名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