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管性侵养女案——为了“爱”,我忍受了被性侵

2020-04-17   亲爱的卡玛

这个题目,让你讶异了吗?

今天想说的是,鲍毓明性侵养女案。

自新闻爆出,各方说法各种反转,其中争论的焦点,是鲍声称,他和受害女孩不是养父养女的关系,而是恋人关系。换言之,恋人之间发生性关系属正常,不触犯法律。

他讲述了第一次见到受害女孩的情景:“我和她妈说觉得这么大了不好相处,她妈说那你就有空带她出去玩或是到你家看看,试试能不能相处。她自己也说一看我就面熟,像失散多年的亲人。我就带她出去了两三次,她很开心,也诉苦说自己从小被遗弃,亲情是最大的遗憾,每次和我分手都哭着说‘叔叔我不想让你走’,那时我真的很感动,也觉得应该帮帮她。”

“随后我们了解到因为我是单身,无法和她办收养手续,她妈就说那就等她到了年龄办结婚手续,反正都是一起生活,她自己也说爱我,原因这样陪我一辈子。我想反正我是单身,如果将来感情真能发展到那一步,也不是不可以,就这样开始保持联系了。”

……

和很多人不一样,我相信鲍所述是真实的,至少大部分为真。



一个单亲家庭里生活的女孩子,父亲长期缺席,她和母亲过着贫苦的、颠沛流离的生活,极度缺乏爱,缺乏安全感,所以,她对于出现在自己生活中的鲍毓明产生强烈的依恋之情,尤其这位叔叔这么高大、博学、富有,她想成为他生活的一部分。

但,她和鲍毓明的不同在于,她的动机是想找一个亲人,而鲍毓明的动机,是想找一个女孩来满足他变态的欲望。

第一次性侵,打破了女孩的幻想,知道了这个男人龌龊的目的,她报过警,警方没有立案,那么为什么不离开?

这也是很多人质疑受害女孩的问题之一,也是我这篇文章的主要内容。

她并没有被囚禁,那为什么不离开?

我的分析——

首先,报警之后,鲍毓明被警察带走,很快就被放了回来。这让女孩有点糊涂:叔叔并没有被警察抓起来,说明他对我做的事,没那么严重吧?是正常的吧?

其次,每次被性侵前后,鲍毓明对她都特别好。他用了一个词是“百般疼爱” ,说“我经常嘱咐她好好学习注意吃好穿暖,不断资助她,她喜欢什么我就买什么,喜欢叫我什么就叫什么,可以说要星星不给月亮,她不止一次说过我是对她最好的人,我们彼此的感情也越来越深。”

这种从未得到的被宠爱、被娇惯、被照顾的感受,对于一个从小缺爱的女孩来说,是多么温暖、美好,让她难以割舍。她想要保有这种感受,就必须留在这个人身边。

虽然,很明确的,她不喜欢被性侵时的感受,但,为了留住这份爱,她只能忍受被这个人性侵。

她不是自愿的!

你不是自愿的,你为什么留在他身边?三年,每次性侵也没见你激烈反抗啊?也没见你去求助啊?

冷漠的人们这么问。

受害女孩不能回答这个问题,她也在问自己。然后,慢慢的,为了合理化自己的行为,她给自己找到了一个合理的答案:我是爱他的,他也是爱我的,我长大了是要做他妻子的,恋人之间做这样的事情是很正常的!

她用这个答案欺骗着自己,让自己因为鲍毓明的性侵行为而感到恶心和纠结的内心平静。

很多受熟人、亲人性侵的女孩,都会这样合理化自己的行为。最典型的就是已自杀去世的台湾作家林奕含,她16岁时被自己所崇拜的国文老师性侵,她也是这样骗自己的——老师这样对待我,是因为爱我。

否则,她们没有办法,带着这么巨大的伤害活下去。

在鲍毓明公布的他和受害女孩的聊天记录当中,女孩多次提到“亲爱的”、“结婚”等亲密内容,她提到让鲍毓明等她两年,两人还约定去拍婚纱照,而2019年初,鲍毓明还送给她订婚的钻戒。

她甚至为了鲍毓明结识其他女人而吃醋而赌气。

……

这一切,也许都是真实的,但这一切,都不能证明她是自愿的。



她不是自愿的!

她只是在让自己和鲍毓明之间存在某种行为合理化。

她渴望一个家,渴望被人爱,而在她的认知里,缔结婚姻能让她得到这一切。

她害怕、厌恶被性侵时的感受,她只是将这当做她能获得爱的代价,忍受了下来。

她不知道,真正的爱,是不需要付出任何代价的——因为没有人这么爱过她。

而这一切,被鲍毓明作为脱罪的证据:她不是我的养女,我们是恋人关系,她是自愿和我发生性关系的!

鲍毓明是律师,深谙法律,知道如何在法律的框架下作恶。

一个48岁的男人,公司高管,个人条件优越,和一个认识时还不满14岁的女孩,谈恋爱,正常吗?

一个48岁的男人,和一个14岁的女孩,谈婚论嫁,正常吗?

他背后肮脏的、险恶的动机,昭然若揭。

这个男人,就是个变态的色狼,天下的女人都得警惕,记住那张脸,绕道走。

他擅钻法律的空子,最好也给自己的余生钻个地洞,不要出来,否则,无数道透着厌恶和鄙夷的目光,会将他杀死。

而这个女孩,我们要问责她的父母,是什么经历什么过程,让一个14岁的少女遭遇这样的结果?某种程度上你们是鲍毓明的帮凶,你们不配做父母,你们欠她!

同时我们也要提醒,那些准备或已成父母的人,一定要自问,能不能给孩子一个稳定的生活环境和基本的生存条件?最重要的是,有没有爱的能力?

爱ta,健康的、智慧的爱ta,不要让ta像一个可怜的、没有尊严的乞丐一样,到处乞爱——用一种自伤自毁的方式。



作者简介:卡玛,专栏作家,婚姻家庭咨询师。咨询范围:婚恋情感、两性关系,案例经验累计10000小时。出版有《和你一起慢慢变好》、《两个人的修行——给婚姻的50个提醒》、《心理咨询师手记》等作品。微信公众号:亲爱的卡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