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驾醉驾整治全时段覆盖,实行“四个一律”

2019-08-23     南天一剑

南宁交警公布“8·21”东葛路交通事故初步调查结果,并就查处和惩治涉酒驾驶行为作出部署

平安广西网南宁讯(广西法治日报记者 刘康 通讯员 黄东玲)针对8月21日深夜发生在南宁市东葛路私家车连续冲撞行人和非机动车的恶性事故,8月22日,南宁市交警支队接受了媒体采访,公布了事故初步调查结果,并通报了今年以来南宁市交警部门对涉酒交通事故查处的情况。

8月21日21时46分,南宁市东葛葛村路口发生一起道路交通事故,一辆车牌号为桂A97×××的轿车沿东葛路由东往西行驶至事发路口时,与一辆车牌号为桂Axxxx0的黑色轿车及多辆电动自行车和行人发生碰撞,造成2人死亡(1男1女,均为成年人)、7人受伤(1人重伤、1人轻伤、5人轻微伤,其中2人已经出院、5人留院观察治疗),车辆不同程度损坏的交通事故。

事故发生后,南宁市交警支队迅速派出警力赶赴现场处置,及时控制肇事司机,协助医护人员将伤员送往医院救治。各级领导高度重视,要求全力救治伤员,及时查明事故发生的原因,依法严肃处理。市领导还赶到医院看望慰问伤员,协调指挥做好事故调查处理及善后工作。

交警部门初步查明:肇事司机赵某,男,36岁,广西人才市场代理部聘用人员,2014年10月取得C1车型驾驶资格。事发前,赵某参加聚会喝了不少酒,聚会结束后,坚持自己驾驶轿车返回(车上无其他乘客)。当他驾车行驶至东葛路时,追尾一辆出租车。在双方协商处理过程中,赵某强行驾车离开,行驶至东葛葛村路口时,与一辆黑色轿车、多辆电动自行车和行人发生碰撞。经检测,赵某血液中酒精含量为173.2毫克/100毫升,属于醉酒驾驶。

8月22日下午,赵某已被公安机关依法刑事拘留。目前,事故还在进一步调查中。

据通报,今年截至8月21日,南宁市交警部门共开展酒驾集中整治行动128次,查处酒驾醉驾行为5986起,同比增加81.12%;1月至7月,全市(含市辖县)因酒驾醉驾导致的交通事故共造成38人死亡,同比下降29.63%。

下一步,南宁交警将采取多种严管措施,继续保持高压态势,查处和惩治涉酒驾驶行为:

坚持全时段整治,形成夜间白天无盲区,强化夜间、午后、早晨三个时段的整治力度,严查夜间酒驾、午后酒驾、隔夜酒驾行为,做到酒驾醉驾整治全时段覆盖,组建专班专业打击。严格执法从严管理,做到执法必严、违法必纠,实行“四个一律”:对酒驾醉驾违法犯罪行为一律依法从重顶格处理;对酒驾醉驾违法犯罪行为一律马上曝光;对醉驾行为一律刑事立案侦办,采取强制措施,不予取保候审;对党员、干部酒驾醉驾行为,一律通报纪检监察部门及其所在单位。

与此同时,南宁交警部门在查处酒驾醉驾行为过程中将继续严格依法办案,坚决抵制各类可能影响公正执法的行为。对于为酒驾醉驾人员说情、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情况的,交警部门将如实记录,依法依规处理,涉及党员、干部的,将按程序通报纪检监察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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