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9月9日召开的居民用管道天然气销售价格调整听证会上获悉:我市居民生活用气价格拟调整为每立方米2.73元,继续实行阶梯价格。
目前,我市居民生活用气价格为每立方米2.53元,实行阶梯气价,各档气量价格实行超额累进加价。第一档、第二档、第二档的价格分别为每立方米2.53元、2.78元、3.54元。学校、养老福利机构等按居民生活用气第一档和第二档的平均气价执行,即每立方米2.66元。
受全国性天然气资源紧张影响,中石油供气价格直线上涨,为保障我市稳定供气,燃气公司投入大量资金采购高价气,加上工程建设成本增加,造成燃气公司经营困难。
为促进燃气公司事业良性发展,市发改局在广泛调研和成本监审的基础上,拟定了我市居民用管道天然气销售价格调整的初步方案:
第一档居民生活用气价格拟调整为每立方米2.73元,继续实行阶梯价格。
第二档、第三档价格拟调整为每立方米3元、3.82元。
学校、养老福利机构等拟调整为每立方米2.87元。
经发改局调查测算,按每户居民月均用气量20立方米计算,调整后每户月增加支出4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