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获取钱财,他花钱雇人非法收集他人个人信息,再倒卖获利。近日,钟祥市检察院以涉嫌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对蔡某甲等二人依法批准逮捕。
案情回顾
2019年3月以来,犯罪嫌疑人蔡某甲了解到倒卖股民信息可以赚钱,便联系同乡好友蔡某乙,招来工作人员,在钟祥市某镇一商铺内成立了“工作室”,每天发给工作人员一张印有100多个手机号码的清单以及一位股民老师的微信二维码,由他们逐一打电话确定这些号码是否为股民信息。
如果确定是,就加上微信,冒充某某证券公司业务员,询问对方是否关注股票,告知其现在正在做活动,可以给他推荐股票老师,之后再将这个微信推送给股民老师,双方互相添加成功后,就算完成了一单。随后,蔡某甲再将这些股民信息以线上或者线下的方式加价倒卖给其他“下家”,以此牟利。
经审查,蔡某甲二人共计出售股民电话号码、微信号码等公民个人信息683条,非法获利20余万元。
检方建议
犯罪嫌疑人蔡某甲违反国家有关规定,向他人出售公民个人信息,情节严重,其行为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一第一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九十条的规定,决定以涉嫌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依法对蔡某甲作出批准逮捕决定。
检察官提醒:目前社会上存在部分不法之徒,利用技术手段非法获取公民电话号码、身份证号码等私人信息后卖给他人获取利益。而收购者在出钱收购上述公民信息后,通常用于金融或电信诈骗,引发更严重的犯罪,给人民群众造成损失。因此,广大网民要时刻谨记:上网需谨慎,隐私勿泄露。便宜莫想贪,以免落陷阱。
来源:钟祥市检察院官方微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