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市财政局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始终将社会救助作为基本民生保障的重中之重,多措并举,扎实做好保障和改善民生工作,切实兜住、兜准、兜好基本民生保障底线。
一是扛牢财政保障责任,全面覆盖“兜住底”。全面提高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等困难群众生活补助标准,将城乡最低生活标准提高到680元/人月和6000元/人年,分别提高11.5%和11.1%。适度扩大城乡低收入家庭救助保障范围,将城乡低保边缘家庭的残疾人两项补贴、采暖补贴、用电补贴、价格临时补贴等纳入“基本生活”保障范围。并将城乡低保、特困,特殊儿童基本生活保障,临时救助,流浪乞讨人员救助列入“三保”清单优先保障。2023年度累计拨付中省市困难群众救助补助资金7.27亿元,较上年增长6.44%,有效保障了全市11.7万城乡低保、特困人员,临时救助,流浪乞讨人员等困难人员的基本生活。
二是严格资金监督管理,切实保障“兜准底”。按照“民政部门核对信息,财政部门核拨资金,金融机构代理发放”的原则,依托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一卡通”,及时将每一笔救助资金足额、安全发放到困难群众手中。积极配合民政部门出台《延安市临时救助工作规程》,进一步完善急难型、支出型救助政策,加大对非户籍人口的临时救助,增强了社会救助的精准度和时效性。
三是提升预算绩效水平,务实高效“兜好底”。紧紧抓住绩效目标设置这个“牛鼻子”,科学制定绩效目标。充分运用财政直达资金监控平台,认真落实预算执行进度与绩效目标完成“双监控”,将预算绩效“全过程”管理结果作为下一年度预算安排的重要指标,不断优化资金配置,切实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来源:市财政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