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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工单位和就业者,都应该遵守《劳动法》,而出现纠纷,也大都用《劳动法》来判定是非。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但很多情况下,确实有弱者的存在,尤其是就业者在企业面前,或许很多方面,确实很被动。
近日,有媒体视频爆料,在湖北武汉,打工者鲁女士拿着劳动仲裁书向媒体反映,自己在一家企业上班出现发生劳动争议。于是向当地劳动监察部门提起劳动仲裁。
仲裁结果还是比较令人欣慰的。劳动仲裁裁决涉事公司支付鲁女士七千多工资。然而,接下来却没那么顺利,即便是她赢得了劳动仲裁,公司却依然拒绝支付她的工资。无奈之下,鲁女士将此事曝光求助。
这厂子缘何如此豪横,劳动仲裁都不管用?究竟双方发生了怎样的矛盾,仅仅是拖欠工资,还是另有隐情?
对此,涉事公司一位陈经理说:仲裁就仲裁吧,那判了我们就认。并表示鲁女士曾到我们厂里闹,还关我们的电闸,然后扯皮干嘛的。(让她)上法院强制让我们执行吧!
看到这里,我们似乎看出了点眉目。涉事公司应该确实拖欠了鲁女士该发的工资,也得到劳动局依法仲裁,而涉事公司目前可能纠结和不满的,应该是女子曾经在厂子里“闹”这件事,或许在法院强制执行是,也要说道说道。
有网友说,你要是给人家工资,人家还会到企业闹腾?去闹虽然不合适,有些冲动和过激,但也是企业不给工资,有错在先。
从事态前后看,这家公司的做法,显然是不太妥善的。首先,劳动者的合法收入,公司应该按时足额发放的。其次如果对劳动仲裁不服,应该在规定时限(15日)内到法院上诉。如果“认了”,不上诉,那么就应该按照仲裁积极主动去执行,支付劳动者工资。非要等法院强制执行,那不是不吃敬酒吃罚酒吗?
再说,企业对鲁女士到厂子“闹”到厂子“关电闸”,如果属实,企业应该及时报警,而不是自己把他当理由,来拒绝执行劳动仲裁判决。一码归一码,她去闹,或许应该承担相应责任,比如影响企业正常生产经营秩序等,但这并不意味着,企业可以拒付劳动者工资。
企业可以报警或者起诉“闹事者”,可以作为另一案件来处理,但也必须要承担自己其他该有的法律责任。
企业硬是不给工资,女子拿着劳动仲裁,或许感到确实很无助,很被动。在这还种情况下,女子应该申请法院强制执行,法院应该在尊重案件本身事实和法律基础上,依法作出维护双方权益的事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