恩施晚报讯(全媒体记者胡俊杰 通讯员曾志强 杨春广 肖亚玲)近日,为全力保障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建始县公安局依法严厉打击疫情防控期间违法犯罪行为,行政处罚3人。
2月9日下午2时许,建始县高坪镇居民刘某驾乘摩托车前往青花村探亲,行至青望线龙沟路段疫情防控检查点时,高坪派出所执勤民警立即对刘某进行劝返,并耐心宣讲居家隔离的防控知识及相关政策。刘某拒不配合,态度恶劣,扔下摩托车强闯疫情防控检查点,被民警依法传唤至高坪派出所,被处以警告处罚。
2月10日12时许,建始县高坪镇68岁的村民苏某在家中饮酒后,在未佩戴口罩的情况下四处游荡,还以邻里琐事为由闯入邻居家中,挥舞木棍砸毁电视机、音箱等家用电器。高坪派出所值班民警赶到现场后,苏某依然十分嚣张跋扈,拒不配合民警的工作,被依法传唤至高坪派出所接受调查。
经查,苏某在疫情防控期间,拒不执行建始县人民政府在紧急状情况下依法发布的决定、命令,不居家隔离,外出未佩戴口罩,还故意损毁他人合法财物。建始县公安局对苏某处以行政拘留5日的处罚。
2月11日14时许,红岩寺派出所接红岩寺镇凉水埠村委会工作人员报警称:辖区村民董某拒不配合疫情防范工作,在村委会纠缠、吵闹工作人员。接报后,该所民警迅速出警,赶到现场后,要求董某出示相关证件时得知其没有取得驾驶资格,民警遂将其所驾驶的两轮摩托车暂扣,并将董某传唤至派出所。
经查,董某系红岩寺镇凉水埠村民,驾驶两轮摩托车到村委会要求为其开具加汽油证明,声称要到红岩寺集镇购买生活物资。村干部多次告知其疫情防控期间无特殊情况不能外出,可以为其代购所需要的生活物资并送货上门,董某拒不听劝,与村委会防疫工作人员纠缠、吵闹半个小时,严重影响村委会正常工作秩序。
在民警的教育下,董某深刻认识到了自己的无知,对自己的违法行为供认不讳。经建始县公安局裁决,依法对董某给予700元罚款,并处行政拘留5日的处罚。
警方提醒广大市民,抗击疫情是一场全民战役,请广大居民严格遵守疫情防控期间的相关规定,对日夜奋战在疫情防控一线的工作人员多一份支持。同时,对发生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发生的违法犯罪行为,公安机关将依法严厉打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