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以来,周立波验毒风波闹得沸沸扬扬,事情经过就不再赘述。
昨日,唐爽在微博上贴出周立波在司法鉴定科学研究院的司法鉴定意见书。鉴定意见书上的鉴定意见为,“头发总长3cm,其中检出甲基苯丙胺成分,未检出单乙酰吗啡、吗啡、四氢大麻酚和氯胺酮成分。”
我们知道,冰毒就是甲基苯丙胺,所以包括唐爽在内不少人就认定周立波是吸食冰毒。
但蹊跷的是,司法鉴定意见书上并没有说明周立波的检测结果为阳性,只是说检测出了甲基苯丙胺成分。这与此前传出的周立波一项检测结果为阳性完全是两个概念,甚至可以说完全是两码事。
本着科学严谨、客观公正的态度,我们来仔细分析下这份报告。
首先,此次鉴定过程是运用技术规范SF/Z J毒0107025-2018方法分析,也就是《毛发中15中毒品及代谢物的液相色谱-串联质谱检验方法》。
该检验方法适用于毛发中单乙酰吗啡、吗啡、可待因、甲基苯丙胺(MAMP)、苯丙胺(AMP)、3,4-亚甲双氧甲基苯丙胺(M毒MA)、3,4-亚甲双氧苯丙胺(M毒A)、3,4-亚甲双氧乙基苯丙胺(M毒EA)、可卡因、苯甲酰爱康宁、氯胺酮、去甲氯胺酮、四氢大麻酚、大麻二酚和大麻酚等15种毒品及代谢物的定性分析。
原理是,毛发样品经清洗、冷冻研磨后,以甲醇超声法提取,用液相色谱-串联质谱的多反应检测(MRM)模式检测。经与平行操作的空白样品和添加样品对照,以保留时间、质谱特征碎片离子峰和离子对相对丰度比进行定性分析。
根据司法鉴定意见书,鉴定过程出现甲基苯丙胺的特征色谱峰和特征碎片离子。也就是说,周立波毛发内检测到了甲基苯丙胺。
且根据该检验方法的毛发中15种毒品及代谢物的检出限(LO毒)(所谓检出限,就是产生一个能可靠地被检出的分析信号所需要的某元素的最小浓度或含量),周立波毛发中的甲基苯丙胺含量至少达到0.2纳克/毫克。
根据公安部最新印发的《涉毒人员毛发样本检测规范》第九条,甲基苯丙胺的检测含量阈值为0.2纳克/毫克,实际检测含量值在阈值以上的,认定检测结果为阳性。
那么问题来了,为什么周立波的毛发中的甲基苯丙胺含量达到阈值,司法鉴定意见书上却没有给出阳性认定。
我们知道,目前国内主要的检测方法有尿液检测、血液检测和毛发检测。其中毛发检测因易采集、易保存、检测时限长而成为目前最优越的检测方法。但毛发检测也有一个弊端,就是存在被动污染的可能性。
举个例子,某地抓获多名聚众吸毒人员,头发检测结果均为阳性。其中一名吸毒人员辩解称,其头发被别人吸毒时挥发的毒品颗粒污染了,自己没有主动吸毒。
针对这种情况,国家毒品实验室陈捷副处长曾解释道,这两种行为会产生完全不同的结果。主动吸食毒品后,体内除了检出毒品原体外,还会检出其代谢物。而对于被动污染,由于毒品没有进入体内,因此在毛发样品中无法检测到代谢物成分。
“毛发检测除了要求检测毒品原体,还必须检测其代谢物,以便精准判定吸毒行为。”陈捷说。
也就是说,检测结果中出现的药物特征图谱及数据是确认检出某种毒品药物的依据,但除此外,还应考虑在确定阳性结果时,不仅要检出毒品药物的原体,而且要检出代谢物,以排除外界环境污染的可能。
而根据复旦大学基础医学法医教研室发布的一篇《毛发中甲基苯丙胺及代谢产物苯丙胺的分析研究》论文可以得知,冰毒,也就是甲基苯丙胺的代谢产物就是苯丙胺。
该篇论文通过研究给豚鼠注射甲基苯丙胺后豚鼠毛发中甲基苯丙胺和苯丙胺的浓度变化过程得出一个结论:
当给豚鼠单次注射甲基苯丙胺后,在给药后第二天甲基苯丙胺及其代谢产物苯丙胺的含量达到峰值,第五天后测不出甲基苯丙胺,第七天后测不出苯丙胺。整个时间过程中,代谢产物苯丙胺的含量均大于原体甲基苯丙胺。
当给豚鼠多次注射甲基苯丙胺后,在首次给药后第十四天甲基苯丙胺及其代谢产物苯丙胺的含量达到峰值,第二十天后测不出甲基苯丙胺和苯丙胺。整个时间过程中,代谢产物苯丙胺的含量均大于原体甲基苯丙胺。
可以总结为,不管是给豚鼠单次注射还是多次注射,在整个事件过程中,豚鼠毛发代谢产物苯丙胺的含量均大于甲基苯丙胺。且一般情况下,代谢产物苯丙胺比甲基苯丙胺在毛发中存留的时间更长。
至此,我们可以得出一个结论,如果要确定周立波检测结果为阳性,或者要精准判定其吸毒行为,那么周立波毛发中必须检测出甲基苯丙胺及代谢产物苯丙胺,且苯丙胺的含量应大于甲基苯丙胺。
而根据唐爽公开的司法鉴定意见书,在检测范围包括苯丙胺的情况下,周立波的毛发中只检测到甲基苯丙胺成分,并未检测到苯丙胺成分。
那就只有一种解释,周立波毛发中检测出甲基苯丙胺属于被动污染,而非主动吸食。这也正好解释了,为什么司法鉴定意见书中只说明了检测出甲基苯丙胺成分,而没有给出阳性认定。
当然,以上推断完全是根据目前已有的研究报告所得出的结论,至于真相是如何,或许需要司法鉴定科学研究院给出一个明确的说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