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杀害小学生罪犯被执行死刑:精神病不在是免死金牌

2020-12-03     案件劳闻

原标题:上海杀害小学生罪犯被执行死刑:精神病不在是免死金牌

2018年6月28日,黄一川为泄私愤,蓄谋报复社会,经反复踩点、守候尾随,在上海市浦北路世外小学附近公然砍杀无辜学生和家长,致二名儿童死亡、二人轻伤。2020年12月3日,遵照最高人民法院下达的执行死刑命令,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已依法对故意杀人犯黄一川执行死刑。

2017年3月至10月,黄一川先后在上海、广州等地拍摄多所小学、幼儿园照片,选择作案目标。2018年6月6日黄一川再次来沪,通过反复实地观察,最终决定以上海市世界外国语小学的学生作为作案目标。6月28日7时许,黄一川携带事先准备的不锈钢斩切刀至该校附近驻足窥探,伺机作案。11时30分许,黄一川尾随该校小学生谭某某、费某某、金某某、学生家长张某某等人,行至距校南门约130米处时,

黄一川拿出斩切刀进行砍杀,造成谭某某因被锐器砍切项部造成颈椎、颈髓及椎动脉离断致中枢神经系统损伤合并失血性休克而死亡,费某某因被锐器砍切头面部及左手掌等处造成颅腔开放、左手离断等致颅脑损伤合并失血性休克而死亡,金某某、张某某头部等处损伤构成轻伤。黄一川行凶后随即被群众和安保人员当场扭获。经鉴定,黄一川患有精神分裂症,在本案中具有限定刑事责任能力。精神病不再是免死金牌。

精神疾病我们都不陌生,各种影视作品或者书籍等文学作品中都能看到它的身影,由于精神病患者患病后有性格突变、情感紊乱、行为诡异、敏感多疑、意志行为障碍等特征,因此也被认为是不具有独立行为能力的。但患有精神疾病,并不是说就不构成犯罪了,而是在构成犯罪的基础上可能存在免受刑罚的阻却事由。所以在法律上体现为精神疾病患者可以不为自己的行为负责,后来就演变成了人们常说的精神病犯罪不用坐牢。

事实上,我国刑法并非将所有精神病患者犯罪都纳入免责的范畴。根据我国《刑法》第十八条的规定,精神病人在不能辨认或者不能控制自己行为的时候造成危害结果,经法定程序鉴定确认的,不负刑事责任,但是应当责令他的家属或者监护人严加看管和医疗;在必要的时候,由政府强制医疗。 间歇性的精神病人在精神正常的时候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 尚未完全丧失辨认或者控制自己行为能力的精神病人犯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但是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醉酒的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

因此,对于精神病人的刑事责任能力,可以分为完全刑事责任能力、限定刑事责任能力和无刑事责任能力。而认定精神病人不承担刑事责任的条件是,必须在实施作案行为的同时发作,其完全不能分辨自己的行为,对自己的行为完全失去了控制力,只有具备这些条件才会被认定为无刑事责任能力的精神病人,在发作时犯罪不承担刑事责任。

黄一川其虽然患有非常严重的精神疾病,但黄一川系有预谋、有准备地在校园附近针对无辜儿童实施严重暴力,并非完全丧失辨认或者控制自己行为能力的精神病人,应属限定刑事责任能力的精神病患者,且其犯罪动机极其卑劣,犯罪手段极其残忍,犯罪后果极其严重,人身危险性极大,社会影响极其恶劣。法庭没有适用“从轻或者减轻处罚”的规定,而是判处黄某川死刑是符合司法逻辑且顺应民意的。

这次的司法进步在于第一时间找了精神病司法鉴定的单位,单位找了5名专家给予鉴定,期间又同多名精神内科医生会诊,结论是:黄一川确实有精神病,杀人时确实在发病期,妄想症存在多年,至少具有限制刑事责任能力。

案件梳理如下:

2018年6月28日,黄一川为泄私愤,蓄谋报复社会,经反复踩点、守候尾随,在上海市浦北路世外小学附近公然砍杀无辜学生和家长,致二名儿童死亡、二人轻伤。

2018年6月29日,上海市人民检察院第一分院对在浦北路持刀砍人的犯罪嫌疑人黄一川,以涉嫌故意杀人罪依法批准逮捕。

2018年8月14日,上海市人民检察院第一分院经审查,对“6•28”浦北路持刀杀人一案被告人黄一川,以故意杀人罪依法向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2019年5月23日,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依法公开宣判被告人黄一川故意杀人案(“6·28”浦北路杀害小学生案),以故意杀人罪对被告人黄一川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2019年12月30日,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依法对被告人黄一川故意杀人上诉一案作出公开宣判,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审对黄一川以故意杀人罪判处死刑。

2020年12月3日,遵照最高人民法院下达的执行死刑命令,上海一中院已依法对故意杀人犯黄一川执行死刑。

18年这个事情发生的时候,我在浦北路附近一家医院实习,出事后,被杀害的小学生妈妈被送到我们ICU,那个妈妈自己也受伤了,头部,胳膊,手被砍了好多刀,在病房里情绪激动,一直哭喊着怪自己没有保护好孩子,怪自己不能替孩子去死,在场的医护都哭了,最后是强行打镇静剂才让她昏睡过去,处理了她的伤口。孩子爸爸也非常悲痛,忍着内心的痛苦,安排孩子的后事,还不忘感谢我们。

今天终于看到这个杀人犯死刑的新闻了,居然还让这人苟活了两年,死有余辜,凌迟处死都不为过!如今我也为人母,再次想起那个妈妈当时极度悲伤的脸庞,不知他们夫妻现在怎么样,是否从痛苦中走出来,希望他们夫妻俩以后能好好的。

这个案子,和当年的马加爵案一样,被生生捏造出很多“社会意义”。当年马加爵案发后,关于同学都是城里人,鄙视欺侮农村穷学生马加爵的言论甚嚣尘上。最后记者调查发现,被害人实际上都是农村娃,有的家里条件还不如马加爵。

而黄一川的案子,很多人提得最多的是他“家境贫寒”,“努力没有回报”,然后一顿狂喷社会不公。然而现实是,黄一川出生在公务员家庭,父母是正科和副科,怎么都不算社会底层。而他的“努力没有回报”,实际上是因为他有遗传性的精神问题,其祖母是村里关小黑屋的精神病。从其辩护律师的调查来看,他在大学后期就逐渐开始显现症状,

新闻报道中,其大学同学提到过毕业前后,他向很多同学发了威胁性的短信,印证了这一点;黄一川回到老家时,甚至还让人匪夷所思地在楼顶花盆里挖泥巴,来砸楼下无冤无仇的摊贩。而在毕业后,随着其精神病的加重,他实际上逐渐丧失了正常学习和劳动的能力,“自己很努力”恐怕也是他自己给自己的幻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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