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学校划片招生,生源就近入学”的总体目标,根据区域内适龄学生人数、学校分布、学校规模、交通状况等因素,为每所公办义务教育学校科学划定服务片区范围,片区或学区确定后,在一段时期内保持相对稳定,确保公办和民办义务教育学校免试入学,保障教育机会公平。
凡2013年8月31日及以前出生年满6周岁的儿童,不分性别、民族等,必须入学接受规定年限的义务教育。任何学校不得接受未满6周岁的儿童入学。
潞州区常住户籍儿童入学报名须提供“四证”,即:《居民户口簿》《房屋产权(所有)证》《出生证明》《预防接种证》,户口迁入截止时间为2019年3月31日。
随迁子女实行以居住证为主要依据的入学政策,报名时要向学校提供《居住证》《居民户口簿》等资料。《居住证》签发截止时间为2019年3月31日。
属潞州区户籍(常住人口,户主为直系亲属或学生本人)与实际住址(产权为直系亲属或学生本人)一致的适龄儿童,全部安排入学。
属潞州区户籍,但存在户籍、住址分离的适龄儿童,以父母《房屋产权(所有)证》的家庭实际住址为依据,学校在常住人口“住、户一致”优先安排学位的基础上,如有余额学位可安排入学。
属潞州区户籍,但没有《房屋产权(所有)证》的家庭,家长需要提供行业主管部门备案的《购房合同》和一年以上可证明其家庭现在实际住址的水电暖缴费凭证,或者提供真实合法的《宅基地土地使用证》和一年以上可证明其家庭现在实际住址的水电暖缴费凭证,学校根据实际情况,如有余额学位可安排入学。
属潞州区户籍,但没有《房产证权(所有)》及相关证明的家庭,家长可以到户籍所在地相对就近的学位不满的学校报名入学。
凡符合条件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家长可携带报名所需相关证件原件,到相对就近有余额学位的学校报名入学,当报名人数已超过学校招生计划时,由潞州区教育统筹安排到其它有余额学位的学校入学,有关学校和学生应从安排和调整。
义务教育普通学校应按规定积极接纳区域内视力、听力,言语、肢体、智力、精神及多重残疾等特殊儿童少年入学,严格做到“零拒绝”。
对以下对象给予适当照顾:烈士子女因公牺牲的军人和警察子女;驻边疆国境的县(市)、沙漠区、国家确定的边远地区中的三类地区和军队确定的特、一、二类岛屿部队现役军人子女。
依法支持民办学校办学,规范民办义务教育学校招生方式管理,招生工作与公办小学同步进行。统一报名时间、录取时间,自主报名、免试入学。
小学入学报名时间8月1日-5日
小学入学通知书由潞州区教育局统一印制,学校签发。8月10日各学校携带学生信息登记表领取相应数量的通知书,8月15日各学校将入学通知书发放到适龄儿童家长或其他监护人手中。任何学校和个人不得随意提前发放入学通知书。
8月30日小学一年级新生统一报到。严格控制班容量,小学一年级标准班额不得超过45人。严禁任何形式的择校,严禁任何学校收取借读费或与入学挂钩的捐资助学款;严禁学生与学籍分离,办理空学籍,未满6周岁等不符合规定条件,学生信息不允许录入学籍系统。
2019年潞州区小学升初中工作实施办法
为切实做好2019年潞州区小学升初中工作,根据《长治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19年普通中小学生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长教办字〔2019〕69号)文件精神,结合潞州区实际,现制定以下实施办法。
一、指导思想
二、工作原则
三、入学条件
四、工作安排
1.7月26日前,各小学要完成本校在“全国中小学生学籍信息管理系统”中已注册的六年级学生户口、家庭住址等基础信息复核确认。
2.8月8日,各小学要严格按照分配方案完成小升初工作,并在校园显著位置公示结果,明确告知学生所升入的初中。
3.8月13日,小升初工作确认无误后,各学校要按学生所升入的初中学校进行汇总,并加盖学校公章,将结果以纸质版(A4纸一份)和电子版一并报送至潞州区教育局基础教育股。
4.小升初入学通知书由潞州区教育局统一印制,初中学校签发。8月18日各学校到潞州区教育局(基础教育股)领取通知书,8月20日各初中学校要将新生入学通知书统一送到小学,各小学负责将入学通知书送至学生本人或监护人手中。
5.8月26日,学校初一新生统一报到。8月28日均衡编班日,学校要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学校家委会成员、行风监督员及社会各界人士,现场监督,保证均衡编班工作公开透明。
五、工作要求
1.做好政策宣传引导工作,各级各类学校要向学生家长和社会广泛宣传小升初工作的各项政策,满足家长的知情权,增加工作的透明度,争取社会各界的理解和支持,努力营造小升初工作的良好社会环境和舆论氛围。要做到具体政策、招生计划、分配范围、分配条件、分配程序、分配结果、咨询方式、监督举报电话等信息全面公开。
2.严格按照教育行政部门规定的办学规模轨制和招生计划进行招生,不能随意扩大轨制,严格控制班容量,初中标准班额不得超过50人。严禁学校自主招生、自行组织或与社会培训机构合作组织以选拔生源为目的的各类考试;严禁学校提前签约录取学生;严禁设列任何名义的实验班、重点班、快慢班;严禁任何学校收取与入学挂钩的捐资助学款;严禁任何形式的择校、借读;严禁学生与学籍分离,空挂学籍。对各类违规招生、违规收费的行为坚决查处,并严肃追究校长和相关负责人的责任。
3.严格按照本校制定的小升初分配办法执行。学生分配时,依街道、路段、门牌号等相对独立划分,不得出现同一个小区甚至同一幢楼房划为两个初中学校的情况。任何初中学校不得拒收统一分配的学生,不得擅自接收其他学校的学生,不得跨区域招生。
4.规范民办义务教育学校招生方式管理,招生工作与公办小学同步进行。统一报名时间、统一录取时间,自主报名、免试入学。民办学校严格按照教育行政部门核准的规模轨制招生。所制定招生简章须经潞州区教育局审核备案后方可向社会公布,招生时间必须在8月31日前结束,凡已被民办学校录取的学生,不再参加公办学校的分配。
5.潞州区教育局将对今年小升初工作进行有关问题的协调和处理,具体工作由潞州区教育局基础教育股承担,联系电话:15340855269。市教育局将建立小升初录取复查制度,对招生录取情况进行抽查和结果通报。
6.小升初工作实行校长负责制,校长为小升初工作第一责任人。各级各类学校校长要切实担负起小升初工作领导责任,严格执行文件要求,并与7月25日前成立由校长为组长、教务主任、班主任、教师代表和家长代表参加的小升初分配工作领导组,负责制定本校小升初实施方案。方案要严格按照本校对口初中就近直接升学的规定,科学、合理分配学生,以保障本校六年级毕业学生顺利升入初中学校。要确保每一位在潞州区就读的有本校学籍的六年级毕业生和进城务工随迁子女都有分配的初中学位,杜绝漏分、不分的现象出现。区教育局将加强有效监督,加大对小升初工作落实的监督检查,对违反规定并造成严重后果的,将从严查处。
2019年初中招生计划表
来源:黄河新闻网长治频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