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村振兴首先需要解决的问题之一,就是资金的问题。那么,广东将通过什么办法,使资金“活水”流入乡村?
首先是财政支持。《规划》提出,设立省级乡村振兴战略专项资金,推进省级涉农资金统筹整合,实行“大专项+任务清单”管理方式,赋予县更大自主权,支持全省县域推进乡村振兴。省财政按照每个5000万元的标准安排补助资金,支持建设省级现代农业产业园,2018-2020年共投入75亿元。
同时,吸引社会资本。《规划》提出,发挥财政资金的引导和杠杆作用,创新投入方式,通过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贴息、以奖代补、民办公助、风险补偿等措施,引导和撬动更多金融资本和社会资本投向农业农村。
此外,优化乡村营商环境,加大农村基础设施和公用事业领域开放力度,吸引社会资本参与乡村振兴。尤其是将实施推进“万企帮万村”,以粤东粤西粤北地区贫困村、软弱涣散村、集体经济薄弱村为重点,鼓励企业整县整镇帮扶。到2018年年底,动员组织3000家以上企业参加帮扶;到2020年年底,动员组织6000家左右企业参加;到2022年年底,动员组织10000家左右企业参加。
最后是加快建立健全适合广东农业农村特点的现代农村金融体系。比如,加大乡村旅游项目金融支持,探索门票收费权质押、景区经营权质押等信贷产品创新。力争到2022年,全省涉农贷款余额超过1.5万亿元。
“乡村振兴需要解决人才、钱、物资投入以及体制机制的问题。现在用财政资金撬动社会资本,既可以防范地方政府过度举债融资的风险,也可以推进市场化进程。”周永刚指出,“所以广东提到要发挥社会资本更突出的作用,跟国家宏观政策相吻合。作为一个经济开放的前沿阵地,广东市场化程度更高,肯定在引入社会资本方面有更多、更丰富的经验和成功的案例。”
不过,他指出,各地应该通过规划让社会资本明晰乡村振兴的重点,防止资源浪费和打击社会资本积极性。同时,应该有风险纾解机制,解决社会资本的后顾之忧。
土地是农村最重要的资源之一。《规划》提出,要深化农村土地制度改革,强化农民集体土地所有权权能,严格依法保护农户承包权,加快放活土地经营权,完善农村承包地“三权分置”的有效组织形式、经营方式和发展路径。健全农村土地经营权流转服务平台以及风险防范体制,规范引导农村土地经营权有序流转。
此外,加快发展土地流转型、土地入股型和代耕代管、土地托管等服务带动型农业适度规模经营,到2022年,土地适度规模经营达到45%。
“土地是资源变资产的一个非常良好的途径。”周永刚表示,“无论是三块地的改革,还是两权抵押,中央从2015年开始试点到现在。今年五部委联合出台了一个关于金融服务相关证明的指导意见,其中有一个很明确的主项,就是要加快推动两权抵押贷款,配套政策和法律的支持。”
今年2月,《关于金融服务乡村振兴的指导意见》发布,提出积极稳妥推广农村承包土地的经营权抵押贷款业务,结合宅基地“三权分置”改革试点进展稳妥开展农民住房财产权抵押贷款业务,推动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使用权、集体资产股份等依法合规予以抵押,促进农村土地资产和金融资源的有机衔接。
随着农村土地的逐步“盘活”,广东的乡村振兴也将获得更多的资金支持。
不过上述专家提醒,土地流转应该注意适度规模化。“并不是流转规模越大越好,防止土地太过集中的流转到资本手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