丝路新观察比什凯克3月25日电 据吉尔吉斯斯坦政府新闻中心消息,吉总理阿布尔加济耶夫签署相关决议,暂时允许《国家基本药物目录》中的药品和医疗设备在未经国家注册情况下予以供应。
该举措旨在保障民众药品和医疗设备的使用,并采取积极措施防止新冠肺炎疫情在吉扩散。
根据吉尔吉斯斯坦《药品流通法》、《医疗设备流通法》、《公共卫生法》,吉政府做出以下决定:
在该决议正式取消之前,允许医药企业从事以下活动:
吉尔吉斯斯坦《国家基本药物和医疗设备目录》中的药品和医疗设备(必须已在制造国注册),在未经过国家注册的情况下暂时允许供应。此外,经吉尔吉斯斯坦卫生领域授权机构批准的、用于诊断和治疗新冠肺炎的必要药物和医疗设备目录中的药品和医疗设备,在未经国家注册情况下也暂时允许供应;
属于以下情况的药品和医疗设备暂时允许供应:
-在有国家和(或)官方语言标签的情况下,缺少国家和官方语言的包装标志;
-在有国家或官方语言相应翻译的情况下,缺少国家和官方语言的使用说明书;
-《国家基本药物和医疗设备目录》和《用于诊断和治疗新冠肺炎的必要药物和医疗设备目录》中已经国家注册、但标签和(或)说明书与注册不同的药品和医疗设备;
此外,该决议暂时允许在没有许可证和国家注册的情况下,生产和销售医用口罩。
来源:吉尔吉斯斯坦“卡巴尔”国家通讯社
编译:牛幸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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