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城市:停止执行“第11号通告第3条”相关内容

2020-03-18     平安吉林



根据当前疫情防控工作需要,经白城市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停止执行《白城市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通告(第11号)》的第3条:“各类校外培训机构可恢复面向社会的培训服务"相关内容。各类校外培训机构恢复营业时间,另行通知。

白城市新冠肺炎疫情

防控工作领导小组

2020年3月17日

附:

白城市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通告(第11号)


疫情发生以来,全市上下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部署要求,万众一心、众志成城,取得防控工作阶段成果和良好成效。为加快恢复正常生产生活秩序,经市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坚持“应开尽开、精准管控、激活市场、保障民生”,全面恢复各类场所正常营业,现就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1. 在第10号通告恢复部分经营场所营业的基础上,公共浴池、电影院、酒吧、KTV、按摩院、美容院、棋牌室、旅行社等所有服务性经营场所均开放营业。恢复营业的场所要落实预约限流、错时错峰、通风消毒、安全生产等措施,暂停大型聚集类宣传推广活动,避免人员扎堆现象。

2. 个体诊所要按照相关规定,引导有发热症状的人员就近到设有发热门诊的医疗机构就诊,并将患者情况及时向所在的街道(乡镇)、社区(村屯)报告。

3. 各类校外培训机构可恢复面向社会的培训服务,针对在校学生教育培训的复业时间,由教育行政主管部门确定和发布。培训机构要落实主体责任,做好场所清洁通风消毒工作,合理设置培训班次和规模,减少人员聚集。

4. 各级党委、政府要承担疫情防控的属地责任,行业部门要切实履行主管责任,严格执行“一证通行”制度,加强对营业场所的日常监管,确保各项防控措施落实到位。

5. 广大群众要保持健康卫生的生活习惯,戴口罩、勤洗手、多通风,不与隔离人员密切接触,主动配合社区(村屯)做好群防群控工作。

白城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

2020年3月16日


来源:指尖白城

文章来源: https://twgreatdaily.com/zh-hans/c9hb8HABfwtFQPkdce3k.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