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后汉书》中有一句至理名言“贫贱之交不可忘,糟糠之妻不下堂。”大概的意思就是富贵时不要忘记贫贱时的朋友,不要抛弃共同患难过的妻子。与自己风雨同舟的好友和妻子不能忘记,若弃之,必遭报应!一个只愿与人共苦,而不愿与人同甘的人,必然会自食恶果,古往今来有无数个案例佐证。今天要分析的案件主人公葵花药业的老板关彦斌就是如此。
关彦斌出生于黑龙江哈尔滨,他的家境虽然算不上富贵,但也算小资,完成大专学业后被分配到供销社工作,这个别人求之不得的铁饭碗,他好像没有多大的兴趣。因为从小就有一个军人梦,于是他便辞职去参军,成为了一名空降兵。1977年后,他再次被安排进入五常市轻工业局工作,可他似乎不太喜欢体制内这种稳定的工作。
上世纪80年代初,又正好是改革春风吹满地的时候,于是不安于现状的他毅然决然地踏上改革开放的潮流,辞职下海经商。他也确实有经商的头脑,一开始凭借200元,便让一家砖厂起死回生,也靠这个砖厂,让他赚到人生的第一桶金,随后他又开办了塑料厂,然后盘下连连亏损的五常制药厂,将其改建为葵花药业。
人们常说每一个成功的男人背后,都有一个默默付出的女人。关彦斌的事业能够一路顺风顺水,也离不开一个默默支持他的女人张晓兰,两人于1993年相识。张晓兰工作稳定,年纪轻轻就是处级领导。1996年,因关彦斌需要帮忙,张晓兰果断辞去安稳工作加入他的塑料厂,在场内做技术指导。
名义上是技术指导,实际上就是利用她之前在体制内积累的人脉,拉资源或者摆平一些麻烦。在关彦斌收购五常药业时,有80%的贷款都是靠张晓兰从银行借来,两人一个负责操持生意,一个负责借款周转,才让五常制药厂重新步入正轨。作为商业伙伴的两人,也顺理成章地步入婚姻殿堂,这对伉俪情深的夫妻,在外人看来就是一对“模范夫妻”。
其实夫妻两人只是表面和谐,背面暗潮涌动,老话说“男人有钱就会变坏”,虽然说得有些绝对,但大多数的男子,确实在事业成功之后思想就会开始开小差。事业有成,一举成为了亿万富翁的关彦斌,也犯了一个天下男人都会犯的错误,为了寻找一时的刺激,他与自己年轻的女秘书走到了一起。
世界上没有不透风的墙,很快张晓兰就知晓了这件事情。面对丈夫的背叛,她悲痛到了极点,她也不是那种自怨自艾的怨妇,果断向关彦斌提出了离婚。依据《婚姻法》规定,因夫妻一方出轨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可以向过错方要求精神索赔,并且法院在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也会偏向于无无错方。如果他们夫妻俩离婚,那关彦斌可能要拱手相让一大部分的财产。
关彦斌自然不会愿意,为了保住自己的江山,于是他第一时间写了悔过书。张晓兰看着丈夫写下的悔过书,以及年幼的儿子,她最终选择了原谅。很多女子面对丈夫的背叛,为了家庭和孩子最终隐忍,可这样的隐忍并不能幸福,毕竟出轨只有0次和无数次,没有几个采过野花的浪子是真心愿意回头的。
关彦斌一边跟妻子保证,一边与秘书藕断丝连,女秘书还为他生下一对龙凤胎。这一次张晓兰再也不抱任何侥幸,毅然决然和选择了离婚。63岁的关彦斌老来得子,喜不自胜,也同意与张晓兰离婚。双方签订离婚协议,按照约定张晓兰转让出所有的股份和婚内财产,关彦斌则直接赔偿9亿元,其中包含了儿子的抚养费。不过这笔钱,需要在三个月内付清。
夫妻两人对于协议没有任何的异议,和平离婚的两人以为从此以后不会再有交集,没想到最终还是因为儿子的抚养权问题产生了争执,2008年12月,张晓兰带着儿子从国外回国,正好遇到了前来看望儿子的关彦斌。随后两人在房间密谈了接近5个小时,结果没有谈出任何成果,反而爆发了一起杀人案。
两人之间不知道发生什么,关彦斌暴跳如雷,冲出房间,从厨房拿起一把菜刀,砍向了张晓兰,万幸的是小儿子发现了不对劲,将家里的长辈叫醒,才避免张晓兰被关彦斌砍死。张晓兰经过抢救虽然保住了性命,却成为了植物人。而关彦斌在砍伤张晓兰后,不知道是因为愧疚还是恐惧,他拿了另外一把尖刀刺向自己。
他还是不忍心对自己下狠手,所以他的伤势并不严重,虽然逃过一劫,但终究还是逃不过法律的惩戒。虽然没有造成张晓兰死亡的最终结果,但他的行为确实给受害人张晓兰的生命带来威胁,因此依然可以认定为故意杀人罪。不管杀人行为处于故意犯罪的预备、未遂、中止等哪个阶段,都构成犯罪,应当立案追究。
根据《刑法》第二百三十二条规定,故意杀人的,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严重的,处死刑、无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关彦斌杀妻属于情节严重的故意杀人,但因杀人未遂,依据法律规定未遂犯相比较既遂犯,应当适当地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因此法院最终判处关彦斌有期徒刑11年。
关彦斌最终的结果可能有些令人唏嘘,但相信天道好轮回,苍天饶过谁!百年修得同船渡,千年修得共枕眠,两个人能成为夫妻不容易,不管是男女都应该要好好珍惜与自己携手共进的另一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