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者按:为加强全省文物安全管理,提升从业人员安全素养,推进文物安全工作提质增效,根据平时检查遇到的问题,甘肃省文物局整理了文物安全法律法规及政策文件相关规定,在局微信公众号开设专栏每周进行推送。
文物保护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要求(试行)(摘录)
第六章 安全防护类保护工程设计文件
6.1 适用范围
6.1.1 本章规定适用于各类文物的安防、消防、防雷等专项工程勘察设计文件。
6.1.2 本规定对文物建筑的安全防护设计具有通用性。对于具体的工程项目设计,执行本规定时可根据项目内容和设计范围对条文进行合理的取舍。
6.2 一般要求
6.2.1 安防、消防、防雷工程勘察设计要单独编制文件,不能混编。
6.2.2 设计内容要表述工程实施的必要性和技术措施的合理性、科学性、可靠性,根据设计文件,可宏观判定工程实施对文物可能产生的影响程度,设计文件能满足编制施工组织方案和相应的经济文件等内容的需要。
6.2.3 设计文件的主要内容包括资格报审文件、勘察设计文件、委托中规定的其它文件(人员培训规则,售后服务承诺,工程验收细则、设备设施介绍等)。
6.3 资格报审
6.3.1 资格报审文件包括立项批准文件、设计任务书、设计单位资质证明。
6.3.2 设计任务书由甲方提出的设计内容和要求,并加盖公章。
6.3.3 设计单位资质证明包括专项工程勘察设计资质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公章)、设计单位简介和主要业绩。
6.4 现状勘查
6.4.1 现状勘察文件包括勘察报告和现状照片。
6.4.2 勘察报告
a 文物概况。包括文物的历史沿革及结构法式特征的要点说明,文物保护单位级别,文物价值综述,安全防范风险等级或消防、防雷建筑分类。
b 项目所在地的地理环境、自然气象特征、场地条件等,与工程有直接关系的灾害性事件的影响程度,以及其它的自然破坏因素。
c 专项设施现状评估
清晰表述文物区域的专项设施现状,包括已有消防、防雷、安防系统内容,分析并评估当前功能状况是否满足文物保护需求,科学论证增建或改造专项系统工程的必要性和重要性。
d 论证专项系统工程的建设对于文物本体及环境保护是否存在负面影响,以此作为设计文件制定的重要依据。
e 附必要的总平面图、已有的设施系统图和拟设防对象的平、立面现状实测图等。
f 勘察报告需甲、乙双方勘察人员签字并加盖双方单位公章。
6.4.3 现状照片
真实、准确、清晰的反映工程环境、工程对象现状;照片依序编排,并配以简要的文字说明。
6.5 方案设计
6.5.1 方案设计文件包括设计说明书、设计图纸。
6.5.2 设计说明书
a 设计依据。包括项目立项申请报告、立项批准文件、勘察结论、防护及功能方面的需求(设计任务书有关内容)、现行政策法规、规范标准、已批准的总体保护规划等。
b 设计原则和指导思想。
c 工程性质、范围和规模。指工程的基本属性、实施范围和量化后的规模。
d 设计方案做法说明和技术要求。着重表述系统构架、性能指标、设备器材构成、施工工艺要求等方面的内容。
e 实施中针对文物本体及环境所采取的必要保护措施,附属用房(中控室、消防水池和水泵房)的选址,建筑风格、对文物环境的影响分析及处理措施。
f 主要设备、器材清单附表说明。
6.5.3 安防设计内容要点
a 被盗风险评估,确定安全防范等级,重点防护部位和目标。
b 安全技术防范系统原理和系统性能指标。
c 入侵报警系统设计。
d 视频安防监控系统设计。
e 出入口控制系统设计。
f 声音复核装置(系统)设计。
g 电子巡查系统设计。
h 防爆安检系统设计。
i 安全管理系统与监控中心设计。
j 工程检测细则。
k 工程验收细则。
l 人员培训与日常管理要求。
6.5.4 消防设计内容要点
a 火灾风险评估,确定建筑防火等级。
b 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设计。
c 消防给水系统设计。
d 其他灭火设施设计。
e 消防配电系统设计。
f 工程检测细则。
g 工程验收细则。
h 人员培训与日常管理要求。
6.5.5 防雷设计内容要点
a 雷灾历史原因分析和风险评估。
b 确定防雷等级、类别,直击雷防护范围和雷击电磁脉冲保护对象。
c 建筑物的防雷设计,在符合防雷设计规范的基础上,各种管线敷设和设备安装,尤其是独立式避雷塔布置,要分析说明对文物本体和文物外观风貌的影响。
d 古树名木的防雷设计。
e 电源、消防报警、监控系统的防雷设计。
f 避雷系统材料选择、节点安装,接地体、避雷器的作用介绍等。
g 须具备反映避雷带平面定位的平面图和反映避雷带安装后形态的立面图,避雷与接地的内容应以图纸方式表述清楚。
h 日常管理要求。
6.5.6 设计图纸
a 总平面图
表达工程完成后建(构)筑物平面关系和竖向关系;反映地形标高及相应范围内的重要地物;准确标示工程对象,工程范围,专项附属建(构)筑物的具体位置及设计尺度等重要数据;标注清楚或编号列表注明建(构)筑物名称;标注工程对象与周边建(构)筑物的平面尺寸;绘出方向标及比例尺。
比例一般为 1:500~1:2000。
b 专项设计平面图、布防图(防护范围图)、中控室布置图和系统图
(1)按专业设计规范进行专项设计。绘图标准执行《房屋建筑制图统一标准》(GB)。
(2)反映工程实施后设施设备的状态、定位;尺寸标注应完备、准确;平面上绘制指北针。
(3)以图形、图例或文字形式在图面上进一步标注表述工程采取的技术措施、工程做法。
(4)比例一般为1﹕50~1﹕200。
c 详图
某些重要部位、复杂局部节点以及安装设备可能会扰动到的文物本体安装节点,须用详图进行说明作为方案设计的组成部分。详图应精确、完整,尺寸标注清楚,定位关系明确。
比例一般为1:5 ~1:20。
d 附属建(构)筑物设计方案图
设计图纸应包括单体平面图、立面图,反映附属建(构)筑物在总平面图中的位置图,并画出保护范围和建设控制地带界限,体量较大的应增加视线影响分析图和效果图。
6.6 工程概算
6.6.1 基本要求
a 工程概算,应以相应的设计文件为基准进行编制。概算所列项目、数量应与方案设计文件相符。
b 预算可以采用定额法编制,也可以采用清单法编制。允许以市场价格为依据进行编制。取费标准执行国家和工程所在地的相关规定。
6.6.2 编制依据
a 所有设计技术文件。包括:现状勘察文件、设计说明书、方案设计图纸。
b 国家和工程所在地政府有关工程造价管理的法规、政策。
c 工程所在地(或全国通用的)现行适用的消防工程和安装工程的定额标准。
d 类似或可比工程的造价构成或技术经济指标。
e 现行的有关材料运杂费率。
f 因工程场地条件发生的其它规定之内的工程费用标准。
g 管理单位或业主提供的有关工程造价的其它资料。
6.6.3 概算书编排内容
a 封面(或扉页)。写明工程名称、编制单位(公章)、编制日期,应有编制人、审核人和法人签字。
b 概算编制说明书。内容应包括:工程概述,工程的规模和性质;编制依据,所选用的定额、指标和其它标准;编制方法和其它必要的情况说明。
c 概算汇总表。由明细表子目汇总、合成。依次列出直接费、间接费和取费费率、其它费用、合计和总计费用。
d 概算明细表。依序套用定额子目、编号;无定额及其它标准作为依据的子目,要特别标注清楚。
来源:甘肃省文物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