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东莞司机郑积良,大量饮酒后醉酒驾车,在东莞一百货公司门前连撞多车,肇事后仍然疯狂逃窜,直到车子无法行驶才被抓获。而警方调查发现,郑积良此前已经因醉酒驾驶被吊销驾照。2022年7月9日,郑积良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案件,被检察机关依法披露。
郑积良47岁,家住广东深圳。曾经因危险驾驶罪被判过刑。
然而郑积良并没有吸取教训。他的驾驶证因醉酒驾驶被吊销。却仍然改不了酒后开车的恶习。案发当日23时许,郑积良醉酒后驾驶小型普通客车从东莞市凤岗镇雁田村天安数码城往深圳市龙岗区凤凰大道行驶。途径雁田村怡安中路黄河百货门口路段时,郑积良驾驶车辆加速碰撞曾某某驾驶的小型普通客车,随后继续在道路冲闯,在怡安中路肯德基门前路段将郭某某驾驶的一辆两轮电动车撞倒,导致郭某某受伤。
事故发生后,郑积良驾车继续逃逸,后在怡安西路64D栋路段碰撞李某某驾驶的小轿车,导致李某某受伤。因车辆无法继续行驶,郑积良遂停止作案。后现场群众报警,民警到场将郑积良抓获。
经鉴定,郑积良血液中检出乙醇含量320.06mg/100ml,已达醉酒标准。经法医鉴定,被害人郭某某、李某某所受损伤均为轻微伤。经认定,被害人驾驶车辆的损失价值共计23117.12元。案发后,曾某某、郭某某、李某某均已谅解郑积良。
检察机关认为,郑积良无视国法,醉酒驾驶机动车在公共道路任意冲闯,危害公共安全,其行为已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一十四条,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以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追究刑事责任。建议对郑积良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六个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