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义市法院
“贵在执行”专项行动一周工作动态
为全面贯彻落实贵州省高级人民法院“贵在执行”专项行动工作要求,确保专项行动取得实效,兴义市法院不断加强执行力度,突出执行工作强制性,依法对拒不履行法律义务的被执行人采取冻结、查封、限制高消费、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司法拘留等强制措施,促使案件实际执结。
6月 12日至 6月 17日,兴义市法院依法查封房产 9套,查封车辆 79辆,限制高消费 419人次,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128人次,司法拘留 7人,执结案件 574件,实际执行到位金额1178.8万元。
01、
释法析理 促使双方达成和解
(图为部分案款)
据了解,2022年 8月,申请人杨某因股权转让问题将王某诉至兴义市法院。
经法院审理,判决王某返还杨某20万元。
“如你仍不履行法律文书所确定的义务,本院将依法对你采取冻结、查封、限制高消费等强制执行措施……”
“法官,今天我先支付10万元案款……”被执行人王某慑于法律威严,主动履行一半案款。
当日,王某与申请执行人杨某达成和解协议:从2023年 8月 28日起,王某每月向杨某支付 1万元案款,直至剩余案款履行完毕为止。案件执行取得了实质性成果。
02、
异地拘传 促使案件执行完毕
据悉,2018年,刘某伟以赊账的方式向李某高购买1.2万斤花鲢鱼,但刘某伟却“言而无信”,拖欠 李某高 6.8万元买卖款 长达 6年之久。李某高多次催要欠款未果,只好将刘某伟告到法院。
法院判决生效后,刘某伟仍不履行法律义务。
“如你再不履行,本院将依法对你进行拘传……” 6月 12日,兴义市法院执行干警驱车 400余公里,奔赴遵义市汇川区某街道,将被执行人刘某伟逮个正着。
“法官,我现在就还钱……”拘传现场,刘某伟履行完毕6.8万元案款,该案执行完毕。
03、 拒不履行 依法扣押涉案车辆
“法官,周某兴一直不给我工钱……” 2023年 5月,徐某昌因追讨 3万元劳动报酬未果,向兴义市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执行立案后,法院依法对被执行人周某兴采取冻结银行账户、限制高消费等强制执行措施,但周某兴仍旧不履行法律文书所确定的义务。随后,法院对周某兴名下资产进行调查。
6月14日,执行干警果断出击,依法查封、扣押被执行人周某兴名下一辆小型轿车。
04、
司法拘留 被执行人主动履行
“我们是兴义市法院执行干警,现依法对你进行调查……”
据悉, 申请执行人唐某贤 与被执行人汤某祥系夫妻关系,汤某华、汤某龙系二人结婚所生,2018年, 汤某祥与唐某贤二人登记离婚。2022年,因土地征收获得赔偿,汤某祥一直未向唐某贤、汤某华、汤某龙三人支付土地征收补偿款,双方产生纠纷。双方私下协商无果,故诉至法院。
“如你仍不履行判决书所确定的义务,本院将依法对你采取司法拘留十五日措施……”
“法官别抓我,我现在就履行……”执行现场,汤某祥主动向申请执行人履行完毕4.5万元。案结事了,双方握手言和。
来源: 兴义市人民法院
编辑:贞南
校对:尤小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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