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日起,青海省高速公路将禁止通行这类车

2019-12-15   海东时报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收费公路制度改革,取消高速公路省界收费站的有关决策部署,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保护路产、维护路权,保障高速公路安全畅通,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省交通运输厅、省公安厅决定自12月16日0时起,在全省高速公路入口全面实施货运车辆称重检测,禁止违法超限超载货运车辆通行高速公路。

按照“货运车辆必检、超限超载禁入”的要求,所有货运车辆必须按照交通标志指示或现场人员引导,依次进入高速公路入口劝返站称重检测通道接受检测,对未经检测或者经检测认定为违法超限超载运输、以及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超限超载运输当事人名单的货运车辆禁止驶入高速公路。货运车辆对检测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到指定地点处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在现场滞留,扰乱正常称重检测工作秩序。

根据《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本通告所称超限超载车辆认定标准为:车货总高度从地面算起超过4米;车货总宽度超过2.55米;车货总长度超过18. 1米;二轴货运车辆,其车货总质量超过18000千克;三轴货运车辆,其车货总质量超过25000千克;三轴汽车列车,其车货总质量超过27000千克;四轴货运车辆,其车货总质量超过31000千克;四轴汽车列车,其车货总质量超过36000千克;五轴汽车列车,其车货总质量超过43000千克;六轴及六轴以上上汽车列车,其车货总质量超过49000千克,其中牵引车驱动轴为单轴的,其车货总质量超过46000千克。此外,运输不可解体大件物品的超限超载运输车辆,应当依法办理《超限运输车辆通行证》,并按照指定的时间、路线、速度行驶。未经许可,不得擅自驶入高速公路。

货运车辆经过治超非现场执法点,经称重检测和信息初核认定为违法超限超载运输的,禁止驶入高速公路,由高等级公路路政执法机构依法予以处理。实施高速公路入口称重、出口核查与治超执法联动管理,对高速公路入口称重和出口核查数据不一致的违法超限超载运输车辆,由高等级公路路政执法机构和公安交通管理部门依法予以处理。对不听劝阻、故意扰乱高速公路入口称重检测工作秩序,恶意堵塞交通或强行冲卡、暴力抗法、故意损坏相关设施设备等违法行为,由公安机关依法予以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这项工作启动后,

我省的货运车辆驾驶人

今后通行高速公路需要注意哪些问题

为什么要实行高速公路入口称重检测?

2020年1月1日起,高速公路客车、货车均实行ETC电子不停车收费,封闭式高速公路收费站入口统一按车(轴)型收费,取消现有的计重收费。

实施高速公路入口不停车称重检测,可以从源头上控制货车超载现象,是避免违法超限超载运输行为、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和公路基础设施安全,保障ETC车辆不停车安全通行的有效手段。

货车货车进入高速公路需注意什么?

称台设置在收费站入口车道上时,在进入收费广场时有车道指示标志和货车广场前标志。


看见此标志时货车需靠右行驶,进入称重车道,接受不停车检测,不超重继续前行,如果超重必须返回,严禁进入高速公路,司机朋友需按照治超管理人员指引和安排的路线返回。

称台设置在收费站广场上或进入高速公路匝道处时,在进入称重车道前有车道指示标志。

看见此标志时货车需主动进入称重台,接受不停车检测,不超重继续前行。如果超重必须返回,严禁进入高速公路。司机朋友需按照治超管理人员指引和安排的路线返回。

已安装ETC的货车需要进行不停车检测吗?

根据交办公路〔2019〕29号《交通运输部办公厅关于进—步规范高速公路人口治超工作的通知》要求,货运车辆必须接受检测,超限超载是禁止驶入高速公路的,即使是已经安装了ETC的货运车辆也需要进行不停车检测。来源:青海法治报微信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