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24日,华池县公安局交警大队悦乐中队民警查处一起严重交通违法行为,重型半挂车驾驶员套用他人的驾驶证瞒天过海糊弄交警,最终受到了严厉处罚。
当天下午17时许,民警在新南公路27km处对一辆陕西籍的重型半挂车例行检查时,发现驾驶员拿出的驾驶证有异常,当民警询问名字时,驾驶人神情紧张一会说他姓齐一会说他姓刘,最后竟说自己姓“刘齐”,当时民警也纳闷了,正常人怎么会不知道自己的姓名。民警经过进一步调查,发现不知道自己姓名的这位司机真实名字叫刘某持有A1驾驶证,A1驾证按照规定是开不了重型半挂车的,为了能开半挂车赚钱他套用了齐某某的A2驾驶证,企图瞒天过海,糊弄交警。
民警对刘某进行了严厉的批评教育后,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的相关规定,对刘某准假车型不符、伪造变造机动车驾驶证的违法行为处以罚款陆仟元,行政拘留十日,驾驶证记24分的处罚。
华池交警提醒:请务必按照准驾车型及代号驾驶车辆
A1:20座以上的大客车和A3、B1、B2;
A2:牵引车和B1、B2、M;A3:城市公交车和C1;
B1:10座~19座的中型客车和C1、M;
B2:大型货车和C1、M;
C1:9座以下的小型汽车和C2、C3;
C2:小型自动挡汽车;
C3:低速载货汽车和C4;
C4:三轮汽车;
D:普通三轮摩托车和E;
E:普通二轮摩托车和F;
F:轻便摩托车;
M:轮式自行机械车;
N:无轨电车;
P:有轨电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