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市、县各级政府关于疫情防控最新精神和工作部署,为切实保障企业复工复产和群众生活生产便利,华池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决定,自2020年2月24日起,恢复办理部分交管窗口业务,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除驾驶人审验/满分现场教育、满分考试、驾驶人考试业务不恢复以外(恢复时间另行通知),其他车驾管业务以及交通违法处理窗口业务,自2020年2月24日起恢复办理。
二、到车管所、违法处理室办理业务的群众,须自觉遵守以下规定:
1.为避免人员大量聚集导致的传染风险,请前来办理业务的群众必须全程佩戴好口罩,遵循值班民警指挥安排和“一事一人”的办事原则,主动测量体温并登记后依次办理业务,遇人流高峰时请在车管所门口耐心排队等候,未佩戴口罩或体温测量不合格人员一律不得进入。
2.排队办理业务时与其他人员必须保持间隔1米以上,不得扎堆聊天,不得随地吐痰,不得随意走动,不得在业务大厅长时间逗留。
3.目前疫情防控形势已形成积极向好的态势,但防控正处在最吃紧的关键阶段,请大家毫不放松地做好自身安全防护,尽量通过“交管12123”手机APP等方式网上办理、减少出行,最大限度降低交叉感染风险。
华池县公安局交警大队
2020年2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