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多减免两个月!萧山疫情防控期间公(廉)租房补贴来了!申请指南请收好

2020-07-11     萧山发布

原标题:最多减免两个月!萧山疫情防控期间公(廉)租房补贴来了!申请指南请收好

供稿:区住建局

为落实中央“六稳六保”精神,更好帮助中低收入家庭、特别是奋战在防疫一线的工作人员解决住房困难,我区将对符合条件的2020年度公(廉)租房实物配租及货币补贴在保家庭最多 减免两个月公租房租金或 增发两个月货币补贴。

一、申请对象及条件

符合条件的我区2020年度公(廉)租房实物配租及货币补贴在保家庭,且保障家庭成员(含主申请人和共同申请人)为参与我区2020年2、3月份疫情防控一线的医护、环卫、公交、物业四类行业人员。

二、减免和增发标准

1. 以家庭为单位,家庭成员减免(增发)月数可累计,但每个家庭最多减免(增发)2个月;减免(增发)月份不计入保障年限。

2. 对符合条件的申请人,若劳动合同有效期包含2月或3月其中1个月份的,则减免(增发)1个月;不包含2月及3月的,不减免(增发)。

3. 对符合申请条件的公(廉)租房实物配租在保家庭,最多减免2个月租金。

其中保障资格1月31日(含)前取消的,不减免。

保障资格2月份取消的,减免1个月。

保障资格3月份及之后取消的,减免2个月。

其中申请家庭2月、3月租金未缴纳的,则应付租金直接减免。

租金已缴纳的,已缴纳的租金抵扣下期部分应付租金。

租金已缴纳且已退租的,返还相应的已付租金。

4. 对符合申请条件的2020年度公(廉)租房租金补贴在保家庭,最多增发2个月补贴。月补贴额度以保障家庭2020年2月实际发放的补贴为准。

其中补贴合同(协议)有效期包含2月或3月其中1个月份的,增发1个月。

不包含2月及3月的,不增发。

三、申请资料

实物配租在保家庭:

申请人本人及保障家庭主申请人身份证、联系方式、公(廉)租房合同及劳动合同(有效期含2020年2、3月份)。

货币补贴在保家庭:

申请人本人及保障家庭主申请人身份证、联系方式、萧山区2020年度公(廉)租房货币补贴保障资格证、补贴合同(协议)及劳动合同(有效期含2020年2、3月份)、申请人本人农商银行卡号。

四、申请方式

符合条件的医护、环卫、公交、物业等四类行业人员分别向行业主管单位区卫健局、区城管局、区交投集团、区住建局提供上述资料信息。

联系电话

温馨提醒

截止时间为2020年7月24日。逾期未提交资料的,视为自动放弃。

编辑:邹韵

文章来源: https://twgreatdaily.com/zh-hans/bGzOPHMBiuFnsJQVh8rk.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