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双方当事人通过短信收到的会议码及链接进入互联网庭审系统,目前原告已进入,请被告抓紧进入,庭审马上开始!”
2月14日上午,天津市津南区人民法院民三庭法官孙树胜利用“云庭”系统在线调解了一起涉小微企业买卖合同纠纷案件。
案情简介
原告天津某电子商务有限公司与被告天津市南开区某五金销售中心,于2018年7月份签订《工业品买卖合同》。合同签订后,原告依法履行了供货义务,但被告却未能按期足额付款。原告多次催要货款未果,诉至津南法院。
进入前置调解程序
1月14日,案件进入前置调解程序后,为尽快化解纠纷,承办法官及时与双方取得联系并组建微信调解群,向双方送达了民事起诉状、证据副本等材料,组织双方进行初步的证据交换和质证。
被告对欠款事实没有异议,但认为原告主张的违约金数额过高不同意承担违约金,且自己付款压力较大,主张延期付款。原告则坚持要求必须在本月底一次性付清货款。此轮调解因双方就还款时间、违约金数额分歧较大未能达成一致调解意见。
正式立案
随即,该案转入正式立案程序,并微信送达了诉讼费用交费通知书、开庭传票。
诉讼中调解
2月14日,该案在津南法院互联网法庭正式开庭。庭审期间,承办法官考虑被告主动配合且受疫情影响各方回款较慢、现金流不足、复工延期的实际情况,组织双方再次进行现场调解。
庭审调解
经过与双方当事人“面对面”沟通,摆清相应的法律、事实问题和现实情况,努力促成双方灵活变通调解方案,最后在法官主持下双方达成了一致调解方案。原告的回款目的和关于违约金的主张通过法院的生效民事调解书得到法律保障,被告则通过分期付款减少了自身资金流转压力,为疫情过后企业轻装上阵做了准备。
疫情当前,因交通管制、延期复工等情况,对小微企业生产经营造成一定影响,津南法院充分运用智慧法院建设成果,发挥互联网法庭平台优势,让当事人不出门、少出门,做到快速灵活在线解纠纷,努力对小微企业提供司法助力,帮助企业攻克时艰。
来源:天津市津南区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