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十届三中全会提出用改革精神和严的标准管党治党,如何理解?

2024-11-04   上观新闻

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审议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 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决定》指出,坚持用改革精神和严的标准管党治党。深刻理解这一重要论述对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的建设的重要思想、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的自我革命的重要思想,完善党的自我革命制度规范体系,提高党对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领导水平,具有重大而深远的意义。

新时代党的自我革命成功经验告诉我们,应当坚持用改革精神和严的标准管党治党。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以高度的政治自觉和强烈的历史担当,以坚定决心、顽强意志、空前力度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大刀阔斧、刀刃向内、自我革命,发扬改革精神,在管党治党方面提出一系列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深刻回答一系列管根本、管方向、管长远的重大问题。深入推进党的建设制度改革,党的领导制度体系日益完善,确保党始终总揽全局、协调各方;不断健全全面从严治党体系,坚持严的基调、严的措施、严的氛围一贯到底;不断强化权力运行制约和监督体系,党统一领导、全面覆盖、权威高效的监督体系日益健全。党的面貌焕然一新,全党思想上更加统一、政治上更加团结、行动上更加一致。全面从严治党取得了历史性、开创性成就,有力地保证了全面深化改革的正确方向和有序推进。

改革精神和严的标准是辩证统一的

严的标准确保改革精神的贯彻和落实,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需要党的坚强领导和纪律保障。深化改革是总体设计、统筹协调、整体推进的,改革重大决策部署的落实,需要政令畅通、令行禁止。一个充满改革精神的党才能引领改革,才能把握好改革的正确方向;一个纪律严明的党才能确保改革决策部署落实,才能形成一盘棋、拧成一股绳,统一意志、统一行动,凝聚起攻坚克难的强大力量。

改革精神为严的标准注入了新意涵,使全面从严治党更好体现时代性、把握规律性、富于创造性。全面从严治党不仅是惩贪治腐、立廉警污,同时,观念上的保守因循、精神上的萎靡不振、行动上的推诿疲沓、风气上的怠玩巧伪,也需要严纠严治。这类问题都有顽固性和反复性,从思想根源上看,未尝不是改革精神的缺失所致,因而不能仅仅满足于表面的治理,既要用严的标准去鞭笞,更要用改革精神去激励。

把严守纪律规矩和勇于开拓进取结合起来

坚持改革精神和严的标准的辩证统一,需要干事者在推进改革中把严守纪律规矩和勇于开拓进取结合起来。

严守规矩不是墨守成规、安于现状、明哲保身,当新情况瞬息万变、新矛盾层出不穷、新挑战扑面而来时,需要以改革精神应对,思变谋变、敢作敢为。开拓进取绝不是“啥都敢干”,不知戒惧、我行我素、无所顾忌,无视规矩和纪律,最终突破纪律底线、闯过法律红线。既不能以守成规之名因循守旧、敷衍应付,也要反对借改革之名捡漏子、钻空子,谋取私利、触碰红线。

严格的纪律规矩并不是干事创业的束缚和深化改革的桎梏,遵法纪、守规矩、有底线是敢创新、善作为、勇担当的前提和底气。“严的标准”用标尺厘清履职的权限界限、搞清干事的红线底线、标清做人的尺度刻度,只有在廉洁自律上稳住心神、管住手脚,才能在改革大业中放开胆量、施展拳脚。“有敬畏”方能“有作为”。贯彻了“严的标准”,改革才有底气,在推进改革中因缺乏经验、先行先试出现的无心之失,也能在纪律和法律的规定下得到宽容和保护。

在工作中坚持严管和厚爱结合、激励和约束并重

坚持改革精神和严的标准的辩证统一,需要在工作中坚持严管和厚爱结合、激励和约束并重。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要继续坚持“严”字当头,维护纪律刚性,对各种违规、违纪、违法行为,必须严肃查处。同时也要注意到,党的纪律既有教育约束的作用,又有保障激励的作用。严管不是要管死,光有严管也是不够的,还要激励党员干部自觉朝着理想信念、为着人民的美好生活努力奋斗。

可以说,改革精神是正向激励,严肃追责是约束,也是反向激励。人非圣贤,孰能无过,改革是一项没有先例可以遵循的事业,干事业总是有风险的,“如果一位船长的最高目标是保住他的船,那他会永远把它停在港口里”。如果苛求每一项改革只能成功不许失败,必然助长求稳怕错、拖看慢做、不求有功、但求无过的不良风气,最终会在粉饰敷衍中架空改革措施,在因循僵化中窒息改革精神。为此,要深化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认真落实“三个区分开来”,辩证分析党员干部在改革探索中出现的问题,科学区分先行试错、探索失误、无意过失行为与明知故犯、违反禁令、谋取私利行为的边界,打消“多干多错”“洗碗越多摔碗越多”的顾虑,激发和调动广大党员干部解放思想、更新观念,大胆探索改革之路。

作者为上海对外经贸大学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上海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研究中心特聘研究员